京華時報:“親屬反腐”,鬧劇背后有真問題

鐵永功

2016年09月29日08:27  來源:京華時報
 
原標題:“親屬反腐”,鬧劇背后有真問題

  這就是一起因“親屬反目”引起的舉報事件。反腐執紀還是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制度監督和社會監督上,這才是反腐肅貪的主渠道。

  這是一起“劇情”有點狗血的反腐個案:舉報人王女士和張某以夫妻名義生活並育有一個孩子,因矛盾鬧起“離婚”,男方父母知曉后,以二人未領結婚証為由,勸女方淨身出戶。女方因此向紀委舉報張某之父涉嫌貪污腐敗、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記者從事發地陝西府谷縣了解到,被舉報的該縣國土局副局長張少軍,目前已被雙規。

  根據王某舉報,張少軍僅住房就有20余套,目前已被落實的有7套房和2處商鋪,還有幾千萬的民間放貸及巨額存款。此外,還有張少軍和家人頻繁出入高檔消費場所,多人向其行賄以及利用職權為別人牟利的証據。可見,被舉報的國土局副局長官雖不大,涉嫌貪腐的問題卻不少,而且數額巨大,情節嚴重。

  從“劇情”看,這個官員不僅涉貪,而且還很蠢,甚至可以說是個法盲。為了避免兒媳分走財產,就以未領証為由要女方淨身出戶,殊不知二人已共同生活且育有子女,早已構成事實婚姻,而且是男方出軌有過錯在先,按照法律,想不破財還免災,是基本不可能的。然而,很多人注意到,王某作為親屬憤而舉報,也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不是在婚姻糾紛中個人合法利益不保,她可能也不會“大義滅親”,但這些復雜的背景,並不影響對涉貪腐官員舉報的合理性,以及紀檢和司法部門介入調查。

  也就是說,這就是一起因“親屬反目”引起的舉報事件。以往,這樣的例子也出現過,且都會引發一些爭議。按照中國古代法律傳統,是不鼓勵這種大義滅親行為的,但這種傳統,基本上並不符合現代法律精神,已經過時了。多數情況下,對違法犯罪等行為的舉報,都應該鼓勵。而且,親屬往往最了解情況,舉報起來“精准度”也高,對這個副局長的初步調查,也証實了這一點。

  當然,親屬舉報很多時候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或者因為利益分配不均,這雖然不影響紀檢和司法部門介入調查,但對舉報人提供的線索,應該排除干擾,進行更細致的核實。如果舉報者本人參與了違法行為,也應受到追究,或者依法減免處罰﹔如果舉報人要求分割的財產是非法所得,也不應受到支持。

  需看到,“親屬反腐”之所以引發爭議,還是因為這種事只是極端個案,更多的情況可能是親屬共同貪腐,或者知情不報、幫助隱瞞。因此,對這種線索反腐部門應該重視,但也不應抱過多希望。從初步調查看,張少軍涉嫌貪腐的情況已十分驚人,這說明在持續高壓反腐之下,仍有一些人心無戒懼,不收手、不收斂。對此,反腐執紀還是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制度監督和社會監督上,這才是反腐肅貪的主渠道。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