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公考反作弊需重視“技術流”

洪樂風

2016年09月29日08:26  來源:京華時報
 
原標題:公考反作弊需重視“技術流”

  一個連公職門檻都要靠欺騙邁過的人,又怎麼能心懷公正、無私行權?技術進步這麼飛速,難免會有新情況、新問題,就更加考驗監督者的智慧了。

  近日,中央三部門聯合發文,公布了《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加大了對考試作弊行為的懲處力度,報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等特別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永遠不允許進入公務員隊伍。在此之前,考試舞弊進入刑法調整范圍,已是對作弊者揮出了最嚴厲的懲戒手段。如今,“永不錄用”四個字更加昭示考生要清白考試、清白做人。

  對考試本身的嚴肅性、公平與正義,再怎麼強調都不為過。哪怕在大學裡的期末考試,“打小抄”都會被視為極度不軌,甚至被施以“開除學籍”的“極刑”。如此看來,“永不錄用”並不算過分。試想,一個連公職門檻都要靠欺騙邁過的人,又怎麼能心懷公正、無私行權?所以,在講求“把第一顆扣子扣好”的政治哲學中,干淨、清白參加考試是最為基本的准則,問題就在於“怎麼辦”。

  實施如此嚴苛的標准,具體操作起來,究竟應當“怎麼辦”?按有關方面的回答,這次《辦法》的出台向上聯接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同程度舞弊行為給予細致的懲戒分類;另一方面,加大了對高科技作弊行為的預防與處理,包括對雷同卷的查處、電子檔案的建立與完善等。這些都鮮明體現了打擊方式的華麗轉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而隨著互聯網、自媒體的普及,反作弊的戰役更加離不開“技術流”的介入打擊。

  可資借鑒的有,剛剛結束的國家司法考試中,不少地方的考點都開啟了“人臉識別”功能,最大限度地保証了人、証的合一。類似的生物技術鑒別手段,成本不算高,應用起來很方便。前些年手機作弊泛濫時,考點附近的屏蔽手段已精准打擊了“耳機黨”。再往后,是不是所有的接收信息“偽裝器”,比如橡皮、格尺等都可以被技術所屏蔽?這方面的升級改造,存在無限可能。

  當然,反作弊的“技術流”不只是被動的手段,也有主動威懾的社會功能。中國科舉史上,作弊的士子們層出不窮,歷代的嚴厲打擊之所以常常無效、陷入惡性循環,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事前的威懾力量不夠,讓人心懷僥幸、鋌而走險。這次《辦法》把“從嚴”二字體現到工作的全過程,強調“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作弊行為“零容忍”,本質上講就是要把規矩立在前面、把“丑話”說在進入考場的紅線前面,勿謂言之不預也。

  “言”的分寸、“預”的效果,還要接受實踐的檢驗。技術進步這麼飛速,難免會有新情況、新問題,就更加考驗監督者的智慧了。反過來講,“公考”也是在考驗這些監督者、這些已經走上公職崗位的公務員們。當然,凡事過猶不及,“技術流”的反作弊也有個倫理邊界,《辦法》對此明確了現場處置、決定前告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救濟等一系列程序。須知,一手“硬”,保障考試的公平與規范;一手“軟”,保障大家的知情權、申辯權,法治化、人性化的“技術流”才會得到廣大考生的理解與支持。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