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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賣尸配陰婚”,罪大惡極難恕

蔣萌

2016年09月09日15:5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殺人賣尸配陰婚”,罪大惡極難恕

背景:媒體報道,甘肅一男子涉嫌殺害兩名婦女,並將尸體賣到陝北“配陰婚”從中賺錢。目前,涉案嫌疑人馬崇華已被批准逮捕。

新京報發表曹旭剛的觀點:“配陰婚”經歷了這樣一個發展過程:許久之前由死者家屬互相接洽“談婚論嫁”,而后有人出於利益考慮瘋狂掘墓盜賣尸體“配陰婚”,最終演變為殺人“配陰婚”,陋習就這樣一步一步演變為罪惡。陋習就是陋習,不能因為是傳統就對其坐視不理,眼看著“殺人配陰婚”已經出現,此時不嚴肅整治還待何時?在“配陰婚”面前,死者為大是一句空話,敬畏生命是一句空話,不管是將死之人,還是已死之人,抑或是早已埋入黃土中的尸體,乃至活人,都成了可以冷漠換取“彩禮”的貨物。嗚呼哀哉。我始終覺得,如果之前“配陰婚”還勉強能稱之為陋習的話,那麼在今天,“配陰婚”已經成了不折不扣的罪惡了,不可饒恕。

小蔣隨想:奴隸社會有許多“活人陪葬”,顯露出封建專制的極度殘暴,不能被現代文明社會所容忍。在某種程度上,“配陰婚”也是一種陪葬。隻不過,“配陰婚”起初是死人“陪與配”死人。現在居然出現“殺人賣尸配陰婚”,這與“活人陪葬”豈不殊途同歸?更令人發指的是,犯罪嫌疑人為錢不擇手段。必須指出,“配陰婚”不是風俗問題,一方面可能構成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罪﹔另一方面,“殺人配陰婚”更涉及故意殺人罪。既然是犯罪,就必須依法嚴懲。“配陰婚”也好,大操大辦喪事也罷,都是活人做給活人看的,對故去的人毫無意義。強化宣傳,嚴格執法,有助於實現移風易俗。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是,越窮的地方往往封建思想越嚴重,精准扶貧還得重視給某些人“補腦”。

新能源車“短板”究竟該怎麼補?

背景:9月8日,財政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相關情況,曝光了5個典型案例,其中不乏金龍、奇瑞等知名企業。這些企業有的虛報千余輛汽車信息,意圖騙補5億多元,有的汽車還在工廠裡生產,卻按照完工多申請補貼5億多元。按照規定,對於“騙補”車企,要通過追回補助資金並處罰,取消補貼資格,取消其整車生產資質等手段進行懲處。

新京報發表觀點:在處罰涉事車企外,還要追究補貼發放的審核部門及其官員之責,背后是否存在腐敗,也值得深究。一些車企往往通過虛報電池組數,以及“一塊電池裝多輛車”來套取補貼。應盡快建立電池唯一性編碼制度,讓電池序列號與車架號相關聯。我們對新能源車的補貼,主要側重於消費環節,這就給虛假交易騙取補貼帶來極大便利。而在國外,對於新能源車的補貼,往往是消費和使用環節並重。例如法國向電動汽車用戶發放電力補助,德國的電動車不僅能10年免交行駛稅,而且可與家中另一輛車共享車牌,以節省保險費用。挪威的電動汽車可免費停車,免收公路通行費以及免費使用通行渡輪。未來不妨讓一部分補貼從消費環節向使用環節轉移。例如,加大對充電樁建設的補貼﹔讓新能源車低價充電甚至免費充電﹔降低新能源車的保險費用,為新能源汽車提供免費停車以及高速收費打折等優惠等。這契合經濟學中“補磚頭不如補人頭”思路的補貼方式,顯然沒那麼容易騙到。

小蔣隨想:如今買電動車的基本是三種人,一是在限牌城市長期搖不中車牌者,二是環保主義者,三是不差錢趕時髦買“特斯拉”電動跑車的人。三種人中,第一種最多,后兩種較少。由於電動車研發需要大量投入,普通人購買電動車積極性有限,所以有了政府補貼這一舉措。此舉旨在促進新能源汽車步入研發與使用的良性循環。“騙補”的車企確實卑劣,受懲是自食其果。涉及刑事犯罪的負責人,更應接受刑事處罰。據了解,財政對新能源車的補貼今后將逐漸減少,有限的補助資金該如何用,更值得關注。有需求才有市場,管理者對需方的關切不能降低。這兩天還有一則新聞,在北京城六區能找到的5000多根充電樁中,竟有近千根不能使用。電動車本就存在“裡程之憂”,如果還有相當數量的充電樁是擺設,讓車主情何以堪?據說,使用僅一年的新能源車在二手市場貶值率達50%,普通消費者也難以接受。必須指出,電動車的高貶值率與充電不易、行駛距離短有密切關系。政府導向,車企研發,必須致力於讓馬兒“快吃多跑”。如果這兩點解決不好,新能源車還是難當重任,不免是燃油車的配角。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