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明星隱私不應成為狂歡的傳播盛宴

劉雪鬆

2016年08月30日09:04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明星隱私不應成為狂歡的傳播盛宴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近日發布通知,要求社會類、娛樂類新聞節目要堅決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網絡紅人,堅決防止炒作個人隱私、情感糾紛、家庭矛盾,堅決防止宣揚一夜成名、炫富享樂、自私自利、勾心斗角。

  從這個通知“已從8月4日起施行”的時間點來看,顯然不是具體針對個案,而是現象。但此后一個明星離婚的傳播個案,卻驗証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通知所指要害之處。時值奧運,一個明星的離婚,短短一天時間就有8715個“頭條號”使出洪荒之力八卦隱私,生產出832篇10萬+的爆款文章,其中106篇突破100萬閱讀量……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

  明星離婚搶了奧運的頭條,這不是媒體傳播的業績,而是歷史記載的一次傳播丑聞。瘋狂的刷屏與傳播,以漫灌式的新聞供給方式,給受眾造成的不只是趣味點的誘導與強加,也給受眾造成了新聞熱點的錯覺:媒體如此瘋傳,此事必定重要。於是,一個明星正常的情感糾紛、家庭矛盾,在傳播平台的推動下,成為全民扒拉隱私的狂歡盛宴。

  自媒體時代,很容易形成的悖論是,媒體不報,總會有人傳﹔與其讓個人在那兒傳播,不如媒體搶先發聲。而諸如明星個人隱私、情感糾紛之類的社會新聞,媒體真正獲得的一手信息,與自媒體人一樣相當有限。於是媒體呈現的新聞、以及基於新聞的觀點,基本上是從自媒體人的八卦信息中“整合”而成的。這就造成了權威媒體,與自媒體之間的一場八卦互動,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信息交叉,最后提供給受眾的,是一堆信息垃圾。

  媒體做什麼,受眾消化什麼。當今媒體,其實並沒有擺脫這個傳播特征與規律。然而即便是自媒體,它依然是依附於傳播平台而體現傳播效應的。但是我們看到的往往是,講效應的時候,平台說我才是媒體中的老大,而講責任的時候,卻不把自己當媒體來推卸。

  “頭條號”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這個集自媒體、傳統媒體新“陣地”於一體的傳播平台,為這場明星離婚新聞,提供了“扒糞”用武之地。但是即便到事發半個月后的今天,真正來自當事人提供的准確信息,幾乎為零。大量刷屏的信息,都是來自“人肉”搜索、掐指臆想。在這些信息中,充滿著攻擊、猜測、妄想、欺騙,灌滿著憑空想象的仇恨、愛意、同情、不屑。這種傳播生態,構成的是媒體傳播與個人消受之間各取所需、各得其歡的瘋狂吃相。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布這個通知,之所以能夠引起很多網友的共鳴,實際上反映了社會對於傳播生態熱衷於明星八卦新聞的審丑疲勞,也是對當今媒體人、包括自媒體人、自媒體平台見利忘責的反感厭惡。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受眾對於他們的隱私,有著天生的好奇。但這並不意味著受眾口味一定很重,也不意味著傳播媒體就可以為了利益、為了滿足受眾的品味,而不顧一切地扑上去獵奇。這個社會,很大一個群體的審美品味,處在既好奇打探八卦、又向往健康正氣,需要媒體傳播加以引導的位置。傳播者喂重口味的多了,他們的口味就會越來越重。反之,則品味提升。這就需要媒體傳播平台,在積聚社會正能量方面,付出應有的責任與擔當。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