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霧霾需治理,一刀切推電動出租亦不可取

雷舒雅

2016年08月08日08:49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霧霾需治理,一刀切推電動出租亦不可取

  不可能執行的政策再次出現了,情節很荒誕:衡水市要求更新出租車,一律必須採用新能源車,但是據說市區沒有一根充電樁,甚至沒有車銷售,面對二三十萬高昂的車價,還沒有補貼……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河北石家庄、邢台等好幾個地市,在衡水因為車管所“執行力強”,更顯得蠻橫無理。從3月1日開始,衡水車管所就拒絕給不符合政策的車輛上牌,導致幾十名靠跑路拉活的司機處於失業窘境,而經過媒體這兩天的報道,8月7號衡水官方才做出回應:暫緩執行。

  不難理解作為霧霾大省河北的治理之痛。霧霾產生的原因有多種,治理機動車尾氣污染當然是其中一部分,於是河北著急在機動車上有所動作。去年11月,河北省就出台政策,要求黨政機關公務車、執法執勤巡邏車、環衛車、公交車、出租車等九類車更新必須使用新能源汽車,否則不予上牌。其他八類車的操作性還相對比較大,但是出租車一刀切全部用電動車,那是政策制定者太不了解這個行業的復雜性和特殊性,更不了解當前的市場形勢。

  其他八類車基本屬於政府採購,車型也相對選擇余地大,但是出租車,像迷你型的吉利電動車(左中右微公交車全部採用這一車型),根本就不符合國家有關出租汽車的相關規定。目前新能源車能做出租車的市場比較公認的就兩款,在北京地區有指標的購車人,可以直接享受11萬元的補貼。就算補貼到位,也是一般燃油出租車購車價格的2-3倍。在網約車的沖擊下,當前出租車的經營壓力比較大,如果再增加購車成本,無疑有悖於國家層面為出租車減負的善政。

  全國不少地市有電動出租車在街頭跑,但是絕大部分採用公司制試點,政府成立專門的新能源出租汽車公司,給予優惠政策,在運價上面制定了單獨的體系,比燃油出租車價格低廉,以鼓勵市民打車。衡水即便是搞定了充電樁,落實了補貼,出租車要一刀切更新全部用新能源,那也會造成經營上的舉步維艱﹔如果一部分車型更新為新能源,另外一部分是燃油汽車,那成本的落差必定還會造成市場的混亂。

  治理霧霾確實在於行動力,但是某些管理部門不是把大量時間和資源用於具體項目的調研,而是拍拍腦袋在上級和輿論面前表決心,看起來政策風光顯赫,雷厲風行,但是發下去就會讓有關部門無所適從,或者盲目執行,扭曲成笑柄。新能源出租車,目前還絕對不具備一統市場的條件。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