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偷拍舉報,違法當罰立功當獎

高路

2016年07月28日08:30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偷拍舉報,違法當罰立功當獎

  看起來,這是個魚死網破、兩敗俱傷的案子。湖南地產商人吳正戈跟蹤偷拍法官被捕,警方查明,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吳正戈出於個人目的,雇人在益陽、長沙、廣州等地先后對辦理吳某某訴訟案的多名法官及家屬、律師進行跟蹤定位和秘密拍攝,獲取大量相關人員的個人信息。因涉嫌騙取貸款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依法逮捕。

  事件的另一方,益陽法院系統,則是個重災區。2015年4月,湖南益陽法院系統接連陷入被舉報風波。而吳正是這一系列窩案的舉報人。被舉報的赫山區法院副院長王茂華、庭長曹德欽分別被免職和停職。此后的2015年6月,赫山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謝德清,赫山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王茂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事件報道后,地產商和法官到底有什麼恩怨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可是當事件發展至后來這個版本時,地產商與法院之間有什麼私人恩怨,已經不重要了。地產商偷拍如果違法了,自然應該承擔他應當承擔的責任。而涉事的法官不管有沒有與地產商的個人恩怨,隻要他們干了違法亂紀的事,當然也應該受到黨紀國法的懲罰。現在官員的違法亂紀已經坐實,吳的罪名卻引起了不小的爭論。事實上,包括官員在內的公務人員的個人生活是否完全屬於個人隱私的范疇還是存在一定爭議的。個人時間干個人的事當然是私生活,別人偷拍是犯法,這個沒有爭議,可個人時間干公家的事,或者辦一些違背職位行為、有損於公共利益的事,就有了公共屬性,就不能簡單地認定為是個人的事。而這樣的行為自然也該歸入被監督舉報的范圍裡。

  很多貪腐、瀆職的案件都表明,那些觸目驚心的案情往往發生在飯桌之上,談笑之間,酒足飯飽之余,一頓飯就把事情辦了,打了場球,一樁骯臟的交易就達成了。打著個人生活,別人無權干涉的幌子,行的卻是貪腐、損壞國家利益的事實,為公為私的界線已經很模糊。對這樣的八小時以外,監管不僅不應該放鬆還應該加強。

  拿這起案子來說,法官開房天經地義,但跟情婦開房就是違紀﹔打打牌沒什麼不可以的,但賭博就是違法了,就不是一名公務人員領導干部應該干的事,就應該接受公眾的監督。所以,在吳的拍攝紀錄中,恐怕也得分清一下,哪些是屬於個人信息泄漏、侵犯個人隱私的范疇,哪些屬於為舉報官員失職收集証據的范疇,這不僅有助於厘清案情,也有助於規范舉報行為,避免觸碰法律的高壓線。

  不管吳違不違法,有一點是肯定的,不是所有的拍攝行為都是偷拍,都是干預執法、或者是干預別人的私生活的。警察得習慣在攝像頭下執法,官員也應該自覺接受人民各種形式的監督。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