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勒住份子錢絕非偶然

郭文斌

2016年07月22日13:59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我們初步算了一下,與往年相比,今年全村辦酒席的場次減少了85%左右,為老百姓直接節約資金300余萬元。”雲南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縣天保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德明告訴記者,為村民節約如此之多份子錢的,是一份全體村民“簽字畫押”的“村規民約”。(7月21日《中國青年報 》)

和許多農村一樣,當地村民被各種名目的“辦酒風”所困擾,也陷入了惡性循環之中, 為了收回隨出去的禮金,辦酒席的名目越來越多,送出去的禮金也越來越多,越是送出去,越想收回來。從這個意義上說,“村規民約”勒住份子錢,讓村民走出份子錢怪圈是值得肯定的。

“村規民約”勒住份子錢並非個別。在淄博臨淄區南太合村,紅白喜事隨份子隻需要5毛錢,這個規矩已經堅持了30年。這也是村規所約定的。

其實,看這個能夠勒住份子錢的“村規民約”並沒有什麼“高大上”之感,且隻有簡單的三條,然而,卻讓村民受益。原來每年需要兩萬元的人情費,現在減少到兩三千元。顯然,村民已經從繁重的“份子錢”中解脫出來了。

訂立“村規民約”,並不難,許多農村都有,然而,真正嚴格按“村規民約”辦得卻很是罕見,這使得“村規民約”隻有紙質意義,而很難落到實處。這次“村規民約”為何能勒住份子錢?在筆者看來,根因在“自願” 。

報道中說, 這份極為簡單的“村規民約”,得到了全體村民的一致贊同,全村968戶戶主在“村規民約”上簽下自己的姓名,並按上紅手印。村民們之所以會“自願”,是因為一方面深受份子錢之苦,他們需要找到一個“解脫”辦法,“村規民約”就是最好的載體﹔另一方面也唯有“村規民約”才能讓他們不再為“面子”受累。在農村,面子觀念很強,固然我們可以斥之為“陋習”,但卻根深蒂固的,很難在短時期內消除,況且,為面子而打腫臉充胖子也是人之常情。重要的是要幫助村民找到一個解決的路徑。

“村規民約”勒住份子錢只是村民自治的一種表現,值得借鑒的是,“村規民約”要想達到效果,首先要建立在村民“自願”的基礎之上﹔其次,村干部要抓准時機,摸准關鍵,順水推舟,而不是靠行政的命令強推。任何“村規民約”均要建立在村民自願的基礎之上,否則,最終是不太可能會取得效果的。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