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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知難而進,扭住司改“牛鼻子”

徐  雋
2016年07月21日03:3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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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定不移推動司法責任制改革全面開展”。7月18日至19日,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在吉林長春召開,經過兩年試點的司法責任制改革將在全國全面推開。

  司法責任制,說白了就是誰辦案誰負責。過去,法院檢察院辦案行政化色彩較濃,案件層層審批。直接辦案的法官檢察官往往不是案件的最終決定者,這一方面為不當干預案件留下空間,另一方面也與司法的“親歷性”要求相違背。近年來發現的冤假錯案,有的在追責時找不到直接責任人,原因就在於案件是“集體決定”的,這不利於案件事實的查清和法律的正確適用,不利於防范冤假錯案和冤假錯案倒查追責。對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主任檢察官、主辦偵查員辦案責任制,落實誰辦案誰負責。

  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對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司法責任制改革已經在上海、吉林、湖北、廣東、海南、貴州、青海等省份進行了兩年的試點,成效逐步顯現。試點法院檢察院回歸辦案本位,優秀人才向辦案一線流動趨勢明顯,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左右,85%以上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符合司法規律的體制機制逐步形成,法官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得到確立,院庭長不再簽發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審委會、檢委會討論案件數大幅減少,司法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正在提高。辦案質量效率穩步提升,人均結案數、當庭宣判率上升,上訴率、發回改判率下降。有的法院入額法官年人均結案增加200多件,一審服判息訴率提高10多個百分點。

  實踐表明,在改革落實到位的地方,把法官檢察官選好了、司法輔助人員配齊了,責任明確了、待遇落實了,不增加編制,也能緩解案多人少矛盾。改革的成效還體現為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試點法院檢察院工作報告獲得的贊成票達到新高,一些試點省市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下降30%左右。而試點發現的問題,也是未來政策完善的方向。比如,中央確定的以省為單位、以政法專項編制為基數的員額比例,總體上是符合實際的。但我國地域遼闊,不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大,這次會議提出,在確定法官檢察官員額比例和基數時不宜一刀切。實行司法責任制的目的,是把最優秀的人才吸引到辦案一線,使經驗豐富的老同志和年輕業務骨干都有機會通過遴選入額。對未入額法官檢察官,也要做好思想工作,落實好相關政策,保護好他們的積極性。

  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進程中,既需要廟堂之上的“司法精英”,也需要扎根基層的“平民法官”。艱苦邊遠和民族地區應當立足當地實際、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探索實行與內地有一定差異的政策,讓當地符合條件的人才進得來、留得住。對於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改革,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逐步推進。

  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司法領域一場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體制機制,動的是利益格局,“傷筋動骨”在所難免,許多政法干部面臨著進退留轉的人生抉擇。推進改革,不僅需要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更需要知難而進、攻堅克難的膽識和勇氣,從而沖破思想觀念束縛、破除利益固化藩籬,推動司法責任制在全國順利落地生根。


  《 人民日報 》( 2016年07月21日 05 版)

(責編:白宇、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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