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驢友犯險被救“不領情”,如何以儆效尤?

蔣萌
2016年06月15日09:21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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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驢友利用端午假期前往成都市下轄的崇州雞冠山探險,未按時返家。他們的父母和家人打電話、發短信,死活聯系不上這些驢友,幾家人越想越害怕,不約而同地報警求助。成渝兩地警方對此高度重視,組織200余人的救援力量上山搜救。最終,7名驢友被找到,可驢友們並不領情。有人一笑而過,還有人反問:“我們沒報警,你們為何上山搜救?”

驢友安然無恙,值得慶幸。但這幫成年“熊孩子”說沒良心的話、表現出來的無所謂態度,著實把眾多為他們著急上火、辛勞搜救的人們的鼻子氣歪,正直的圍觀者也不禁瞠目。

“有想過給家裡打電話,但是山裡一直沒信號,手機也沒電了”,這話說得倒是輕巧。正因為7名驢友“失聯”,家人才慌神報警。驢友們獲救后裝作“無所謂”,此前接到驢友家人求救的警方能裝“沒事人”嗎?警情就是命令,越快展開搜救,營救成功的機會越大,這是基本常識。7名驢友這回沒出大事實屬萬幸,如果發生險情與不測,家人和警方只是等你們“報平安”,黃花菜都涼了!

對於這幾名驢友的表現,網友們一致吐槽。其中不乏“這些人就不該救,活該找死”等氣話。網友們的確意氣用事,有關部門卻得提防“狼來了”。事實上,探險驢友被困“雞冠山——西嶺雪山——九龍池”一線的事件每年都有發生。“根本就攔不住!你在這裡設卡,驢友換個地方又進去了!”管理者對於一波又一波驢友逞能犯險、私闖禁區很頭疼很無奈,但隻要接到報警與求救(哪怕事后証明“不領情”),還是必須立即採取搜救行動。努力避免悲劇的發生,是管理者的職責所在。

有人可能會問:這會不會“慣壞”某些驢友,使其在以身犯險時有恃無恐?應當指出,展開救援是一回事,事后追責應是另一回事。比如,上個月無錫男子鄒際獨自進入四川黑竹溝景區后音訊全無,景區方面連續搜救17天未果,而后他居然現身拉薩。最終,黑竹溝景區對“主動失聯”鄒際作出罰款1000元並承擔搜救費用6.3萬元的處理決定。本例中,7名驢友牽動200多人搜救,卻未受經濟處罰。不得不說,相關規定的缺乏,導致面對類似情況時,各地的處理各自為政、並不規范。

警方進一步表示,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對擅闖行為進行約束,隻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及口頭警告。必須明確,“禁區”不能“想進就進”,“自由”是有邊界的,存在空白的法律法規理當盡快補缺。對於非要玩命並給社會添亂的人,應當給予適當的經濟與行政處罰。隻有讓試圖不負責任的某些驢友為自身行為的不良后果承擔責任,才能產生警示效果,進而以儆效尤。

(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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