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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執法不規范,為何總有洗地的聲音

劉雪鬆
2016年06月12日08:04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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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執法不規范,為何總有洗地的聲音

  視頻為証、法律為鑒,深圳寶安警察“強制傳喚”兩名逛街女孩的過程,是非明了,連基本的爭議價值都不存在。所以寶安警方向媒體公布的調查處理結果是,當事民警向當事人道歉,並被停職。

  寶安區公安分局局長周兆翔表示向兩名當事人賠禮道歉、向全社會道歉后說,“看了視頻,反應就是兩個字‘憤怒’”。“如果當事人是我,是我的家人,我能平靜嗎?講一千個一萬個道理,對人造成了傷害,除了不文明,還有羞辱人格。”

  警方能夠這麼處理,局長能夠說出這番話,公眾一顆顆憤怒的心,也就基本平息了。它表明,執法部門的整體法治觀念、是非觀念,是端得正的﹔自身出了問題,是有糾錯能力的。因而民眾覺得公信力還在,底線還在。這種實事求是的態度,是最有力、最有效的輿情反應和危機公關。

  然而與近年來公安部門幾次涉及大的輿論風波一樣,即便一眼就能明辨的是非,總有“洗地”的聲音嘩嘩出現。深圳娃娃魚事件如此,雷洋案如此,寶安強制傳喚事件同樣如此。

  深圳寶安強制傳喚事件發生后,可能出於對自身隊伍形象的呵護,或者出於輿情處置的工作需要,警察隊伍中一些成員,依然不忘給自己的隊友臉上貼金。雖然在有視頻有聲音的真相面前實在找不出太多的閃光點,但僅以態度“有瑕疵”來否定整個執法過程中的過錯,希望將黑的說成白的,死的說成活的。這與當事公安機關對事件回應的基本態度,形成了截然不同的聲音,也給社會造成了警方內部法治觀念的錯亂印象。

  用規范的標准看,哪個部門、哪項工作,多多少少難免會有瑕疵,但寶安公安這一次,已經給社會投射出幾近恐慌的心理陰影。可以說,洗地者嘴裡的“瑕疵”,實際上在旁觀者眼裡已經接近邪惡。這也是寶安區公安分局局長能夠直接反應的是“憤怒”、能夠把自己當成當事人和家人來感受的關鍵所在。

  反觀那些自以為神一樣的隊友,表面上是在為警察隊伍的形象貼金,實際上在輿情危機中表現出智商與法治觀念的嚴重“缺氧”,是在給公安隊伍的形象抹黑。民眾是希望看到警察隊伍用正確的三觀來糾錯,看到這支隊伍的自淨能力和自律狀況,從而化危機感為安全感。偏偏這些洗地者,總能在社會面對警察不規范執法所反應出的正常三觀中,反而找出民眾的“瑕疵”,不惜在鐵板釘釘的事實面前抵死不認錯,結果讓官方正式的道歉、正確的處理效果,反而打了折扣。

  公安機關干部執法規范法建設,是頂層設計與民眾期待的最強和聲。然而每次不規范執法或者自身形象遇到社會質疑時,警察隊伍中的埋怨、辯解、不滿的聲音,卻是這個和聲中最不和諧的雜音。它一方面反映了執法隊伍處理輿情時,還有著不按法律法規的標准而硬掰手腕的“陣地戰”思維,另一方面反映了一部分執法人員對於執法權力被關進法律制度籠子,有著習慣性的抵觸,對既往隨心隨性的執法權力有著不願罷手的貪戀。

  有錯必糾,警察隊伍的整體形象總在那裡﹔有法必依,公安隊伍的戰斗力總在那裡。在嚴格的法律規范面前,執法隊伍的形象,任何一個社會群體都抹不黑。能夠抹黑的,隻有執法隊伍裡極少數害群之馬。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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