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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縱橫:公車沒了,下鄉不能少

徐補生
2016年05月25日03: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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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西晉中市市直機關公車拍賣敲響“第一槌”。此次公車改革力度之大,大家都有感受。但欣喜之余,猶有隱憂,公車取消了、拍賣了,切莫因此就下基層少了、離群眾遠了、不再接地氣了。

  曾聽一位企業家說,以前稅務部門是不請自來,上門收稅,可現在每次都打電話要求派車,理由是沒有公車了,平常來企業服務,自然也就談不上。一位機關領導更是毫不諱言,沒有車,怎麼下鄉?

  公車改革好處多多,既可節省公費開支,也能解決人浮於事。有了“八項規定”,雖然公車私用明顯減少,但從被曝光的違紀案件看,此類事件並未絕跡。再者,有公車必有司機,領導更是專車必備、專職司機必配,不僅加劇了機關的臃腫,造成了不必要的開支,而且形成了人員的紛雜,帶來了管理的難度。

  當然,一開始有些不適應亦屬正常。有公車方便是肯定的,更重要的是身份得到凸顯,自我感覺良好。而公車改革后,即便是一個市的副市長,也隻有外出調研、外地開會方可使用公車,市區內則不得動用公車。可見,新政實施后,不僅需行動中落實,更得思想上適應。

  可話說回來,有沒有公車固然不一樣,但公車真的就那麼重要嗎?其實未必。在這件事上,也大可對照李培斌,看看人家是怎麼做的。李培斌是黨的十八大代表,生前任山西陽高縣信訪服務中心主任兼龍泉鎮司法所所長,他就覺得開車去調解和群眾有距離,寧願近的走著去,遠的騎摩托,而且一騎便是15年。

  可見,公車取消了,不該是少下鄉、不下鄉的托詞和理由。倘若那樣,隻能說明自身,不僅身份上、時空上離群眾遠,心和感情與群眾更是遠。再說,取消公車,給你車補,怎能錢一到自己兜裡就舍不得往外掏,動輒就讓企業派車呢?說白了,這也是一種腐敗。

  車改堪稱“破冰之舉”,是一次真正觸動利益、觸及根本的改革。能否取得預期效果、避免眾多后遺症,既需有令必行,也需制度配套。不僅要以避免腐敗和浪費為目標,更要激勵公職人員多到群眾中去,多到生產一線去。隻有將公車改革不斷深化,才能取得預期效果。

  (摘編自5月24日《山西日報》,原題為《莫為公車取消愁下鄉》)


  《 人民日報 》( 2016年05月25日 05 版)

(責編:袁勃、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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