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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不能“被抑郁”,也不能“被陰謀”了

高路
2016年05月05日08:47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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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不能“被抑郁”,也不能“被陰謀”了

  川師大血案嫌疑人精神鑒定結果公布,滕某經鑒定患抑郁症,承擔部分刑責。之前,被殺學生哥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最擔心嫌犯“被精神病”,如今一語成讖,死者家屬當然不能接受。很多網友也抑郁得不行,質疑過程的蹊蹺,質疑動機的不純,陰謀論的聲音一時不絕於耳。

  對家屬而言,殺子之恨也許隻有以命償命才能化解﹔對公眾而言,則是用暴力和血腥挑戰人性底線,隻有嚴懲才能服眾。盡快將罪犯繩之以法,才是對逝去的生命最好的告慰,是對死者家屬最大的公平。可如果讓一個不具備完全刑事責任的人承擔刑事責任也是不公平的。法律對精神類疾病在責任認定上的相關規定,不是為了給一些人可乘之機,而是根據情節在尊重事實基礎上作出處罰,法律為什麼要區分各種犯罪情節,劃出不同的量刑區間,道理也就在這裡。至於抑郁症是否能構成減刑的理由,關鍵還得看滕某在作案之時是否對自己的行為有清醒的意識。這有待於法庭作出裁定。相比於鑒定會給出什麼樣的結論,我們更應該關注鑒定本身是否合規,調查取証是否嚴格縝密,有沒有給足質疑的權利和被害方申訴的權利。

  普通民眾不是專家,也不掌握滕某犯罪前后的精神狀況,最忌諱把想象當成了結論,用推測、揣摩來填補真相的空間。司法鑒定的結論不是不可質疑,事實上,精神鑒定本身就帶有一定的主觀色彩,有可能因為判斷的偏差導致結果的不同,但我們在質疑的時候不能沒有根據、預設前提,被情緒左右。將一個沒有精神疾病的人貼上精神疾病標簽,不可取﹔無視一個有精神疾病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同樣不可取。

  更重要的是,一味地排斥精神疾病的可能性會掩蓋另一個問題的嚴重性。滕某殺人,相信是始於惡念,但精神狀態對其影響也不是可有可無的,這從滕某犯罪理由之牽強、手段之狠毒、行為之異常就能看出幾分端倪。這事反映出大學管理上的粗糙。川師大其實有心理健康教育服務中心,也有專職、兼職心理咨詢師﹔新生入校時有心理狀況的評估,學校也有危機干預機制。可為什麼這些看似嚴密的舉措最終都淪為一紙空文?一個曾經在高中時期兩度自殺的學生,又是怎麼通過心理評估的呢?其實,在精神救助方面處於事實上的空白狀態的遠不止川師大一家。當大學生出了問題隻能自己扛時,必然會有些人因為沒扛住崩潰了,極端的人則選擇傷害他人,某種程度上說,這種冷漠和無助也是大學校園裡屢出惡性傷害事件的原因之一。

  厘清這些事實,承認這些事實,有助於我們回到問題的深層,去關注當代大學生的生存狀態,反思到底是什麼導致了這起悲劇的發生?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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