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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網絡曝光,不應以非法的方式尋求正義

高路
2016年04月26日08:48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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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絡曝光,不應以非法的方式尋求正義

  鬧得沸沸揚揚的河南省濮陽“中學校長帶女教師洗澡被拍”這把火,拐了個彎燒到了舉報者的身上。昨日上午,《法制晚報》記者從濮陽市公安局孟軻分局獲悉,當地警方稱上傳(裸體)視頻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嫌侮辱他人,警方已經在抓緊辦案。

  就公眾的心理接受程度而言,這樣的“抓緊辦案”多少有點不合時宜。真相不明,副校長與女教師間到底是怎麼回事還不知道,這麼急於追究上傳者的法律責任,是不是也有點本末倒置?

  許多網友認為舉報者是為民除害,是件大快人心的事。為人師表的副校長與女教師不清不楚,有濫用職權的嫌疑,這都是社會公眾不能容忍的事。所以,因為事件的曝光導致副校長被嚴懲,將一個害群之馬清理出教師隊伍,這是大家都樂於看到的事,是眼下的當務之急。相比較之下,手段上的一些弊端就很容易被忽略了。

  這是類似事件中常有的情節,以正義的名義無視手段上的非法。上傳者違法和副校長違紀,這是兩碼事。誰都有個人隱私權,不能因為他干了傷風敗俗的事,就連他個人的權利都給剝奪了﹔也不能因為他干了違法的事,就可以拿出來示眾。上傳兩個人裸體的視頻,就如同示眾游街,這確實很侮辱人,侮辱到無地自容的地步,而警方依據法律辦案,也沒有太多可質疑的地方。曝光了一個無恥的副校長,固然大快人心,但不能用一個正義代替另一個正義。你希望對方得到法律的嚴懲,當然自己得用正當的手段。這就是法律,什麼行為該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容不得半點含糊。

  這樣的法治原則同樣也適用於有關部門。希望別人用正當的手段維權,曝光社會黑暗面,自己也得敞開正當的渠道。應該看到,舉報人之所以用這種極端的方式,而事情一直鬧到天下皆知的地步才有人當回事,這本身就說明當地的法治環境存在問題。人家舉報你愛理不理,人家一上傳你就興師動眾,這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制造問題。

  舉報者的行為有時候是法治意識淡薄使然,但有時候是迫於無奈之舉。如果走正當的渠道無法得到足夠的重視、令人滿意的結果,網絡曝光就會取而代之﹔如果求諸於網絡能取得比現實更有效的回應,以犧牲法律為代價就是可選項。公然侮辱他人最重的處罰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這樣的處罰力度跟網絡曝光的效果一比,幾乎不具威懾力。

  所以,“抓緊辦案”的力度該體現在對整個維權環境的治理上。做不到這點,希望用嚴懲來解決問題,就等於給有關部門的亂作為創造想象空間。這比“中學校長帶女教師洗澡被拍”本身更具殺傷力。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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