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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過時藥,有時並不過時

魏英杰
2016年04月05日08:44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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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過時藥,有時並不過時

  隻要這些新藥從研制到審批、流通遵循法律規定的流程,而且安全有效,就該允許相關藥企加以研制和生產。

  參考消息網援引《華爾街日報》消息稱,在美國等地未能進入市場的藥物在中國獲得新生。2013年,百時美施貴寶公司停止了一款抗肝癌藥物的全球試驗,原因是它的藥效不及對手。公司轉而把這種名為“布立尼布”的抗癌藥許可權授予中國的一家企業。報道稱,這個新趨勢也帶來一個問題:中國是否成了劣質藥的傾卸場?

  報道把這種藥效不及競爭對手最新產品的藥物當作“過時藥”,並將其與劣質藥劃上等號。這種說法並不嚴謹,甚至可以說是錯的。

  據悉,國內還有好幾家企業和西方制藥公司進行類似合作。這些藥物大多尚未開發完成,或者沒有進入臨床、注冊和上市階段。通常而論,這是新藥而不是什麼過時藥。新藥沒有在某些國家上市,大多是因為該地區已有同類替代藥物,或者有療效更好的新藥。但對另一些國家和地區來講,如果市場上並沒有同類的療效更好的藥物,這種所謂“過時藥”就仍有研發和上市的價值。

  關鍵是,這類藥在價格上往往具有明顯優勢,能夠迎合其他地區市場的需求。特別是,西方制藥公司以授權給本地企業的方式繼續后續流程,這對藥品盡快審批上市,也有很大幫助。而隻要相關藥物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標准生產流通,且不存在質量缺陷,那麼和我們所認為的劣質藥並不沾邊。這就像中國在沒有高鐵之前,相對於動車技術,綠皮火車顯得過時了,而相對高鐵技術,動車又顯得落伍了,但這並不能說,綠皮火車和動車就是劣質產品。這裡頭更多體現的是一種迭代差異,而不是質量問題。所以,沒有必要一聽到過時藥,就產生過激反應。如果按照這個標准,國內不知有多少藥要被歸入此類,打入冷宮。對於這一點,許多醫生和病患其實都十分明白。

  但相關報道仍說明了一些問題,應引起必要關注。有些療效更顯著的新藥,並沒有在國內流通,造福於病人,這很令人遺憾。報道披露,2008年至2012年全球推出的藥品中隻有21%在中國有售。由此反映出,國內在進口藥審批流程上相對滯后的狀況。據了解,由於國外已審批的新藥進入中國仍須進行臨床試驗,導致其進入中國市場流通至少需要5年左右時間,這導致許多病患無緣享受最新的醫學成果。隻要沒有獲得國內審批而在國內市場流通的藥物,從法律上來講都是假藥。

  此外,進口新藥價格昂貴,令國內病患難以承受,也是所謂“過時藥”能在國內市場佔一席之地的重要原因。如果能夠精簡新藥進口審批一些不必要的環節,不僅能加速進口新藥在國內流通,也有利於新藥之間的“優勝劣汰”。這樣的話,進口新藥也許不會再那麼昂貴,讓人難以消受。

  基於國內現狀,不必對這些所謂“過時藥”一棍子打死。隻要這些新藥從研制到審批、流通遵循法律規定的流程,而且安全有效,就該允許相關藥企加以研制和生產。這也是賦以患者更多選擇權的一種方式。當然,這是一種無奈之舉。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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