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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如何平息“方林富被罰”的質疑

高路
2016年03月24日08:37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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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如何平息“方林富被罰”的質疑

  杭州炒貨老板方林富終究還是被罰了,在經歷一場爭議很大的聽証會以及近50天的等待以后,監管部門作出了罰款20萬的決定。

  這也是預料之中的事,聽証會能對漲價這樣的民生問題起作用,但對剛性的法律條文而言,起不了太大的作用。聽証會不大可能會左右處罰的結果,要不然就不是依法辦事。罰,有人指責亂作為,不罰又該有人指責行政不作為了,監管部門沒有辦法兩者都兼顧到。至少在依法辦事這一點上,監管部門執法本身並沒有錯。既然法律規定了執法下限,監管部門如果突破就有循情之嫌,這對法治環境的破壞力更大。而從整個執法過程看,監管部門給了聽証會的權利,方也有繼續申訴的權利,程序和過程上也足夠透明公開,並沒有多少值得質疑的地方。

  錯了就是錯了,應該看到,法律之所以作出如此嚴格的規定,正是因為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裡,諸如第一、最好,這種自說自話,帶有欺騙誘導色彩的廣告詞傷害了公眾利益。從重處罰、嚴格執法也是彼時民意的呼聲。

  任何一條法律的實施,都有代價,只是當這樣一個流毒甚廣的社會問題突然由一個普通人,而且是個起早貪黑的小生意人承擔違法成本時,大家心裡都有不平。最符合公眾期待的是某個利欲熏心的大戶,但法律是不講貴賤不分大小的,同一種違法行為,執法部門隻能根據情節的輕重在法律框定的范圍內處罰,不能說你大就要多罰一點,你小就可以不處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恰恰是法律的生命力所在。

  有人質疑聽証會的作用到底在哪。既然改變不了什麼,有必要開場聽証會嗎?既然說了不管用,那何必征求大家意見呢?開聽証會一個方面當然是聽取對本案的意見,更重要的是聽取民眾對監管執法的意見,比如尺度統一的問題、執法水平的問題。這不是走過場,一些尖銳的意見,監管部門也不能聽過就算了,正是因為質疑的存在才使這次事件超越本身,有了更深刻的社會意義。

  這不代表法律條款就沒有可以商榷的地方,比如一刀切式的下限罰20萬是否合適,能不能根據造成危害的嚴重程度作一定的修補?這也不代表監管部門的工作方式就沒有改進的余地。事實上,圍繞著方林富被罰的爭議並不在於法律該不該得到嚴格執行,而是執法部門該如何作為。比如有沒有做好普法宣傳,在法律生效之前能不能在轄區裡作個檢查,看看有哪些商店還沒准備,還有盲區。嚴格體現在結果,溫暖則體現在事前,如此一來就不會有那麼多質疑的聲音了。

  此次監管部門對方林富的處罰也同時樹立起一個嚴格執法的標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種平等和對市場相關法律不折不扣的執行,不僅對廣告用詞,對所有的市場監管問題,都是適用的。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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