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觀點>>每日最新評論

錢江晚報:方老板的炒貨店考驗法治公平

劉雪鬆 
2016年01月15日03:29 | 來源:錢江晚報
小字號
原標題:方老板的炒貨店考驗法治公平

  杭州的方林富炒貨店,他那鍋小范圍著名的糖炒栗子,這回炒出麻煩來了。因為店堂裡張貼的、牛皮紙袋上包裝的,上面寫了個“最”字,眼下正面臨著高達20萬元的罰款。小本生意,做到今天這樣非常不容易,沒想到栽到一個“最”字上,老方心裡那個憋屈,簡直就無從說起。

  老方如果知道此前的小米手機,同樣因為在宣傳中使用了“最”字被舉報,卻能夠成功脫身,並且調皮地改成“東半球最好用”、“全球二好用”而調戲一把人生,估計會哭暈在廁所裡。這時候你已經無法弄明白,這到底是法跟法不一樣,還是人跟人不一樣了。按照最新的廣告法,宣傳中使用“極限”用語,20萬處罰是最輕的,是“起步價”。這還是在你態度好、改正快的情況下。要是頂格處罰,就是100萬。都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方老板的炒貨店的“最”字當中,社會輿論這次體會到了另一種分量,另一種糾結。

  生意一點點做起來,方老板是非常用心的,口碑沒得說。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聽起來很有道理的理念,你會發現它其中也有著充滿悖論的武斷在裡面。20萬至100萬的處罰,對於違法使用“這最那最”的經營者來說,它首先有個體量大小、影響力大小的區分。對於一個做著億萬、千萬生意的商家來說,一個最字,帶來的收益是無窮大的,影響也無窮大。它發布的范圍不同、渠道不同,影響力也不一樣。這跟一個一年辛辛苦苦賺幾萬幾十萬的個體經營戶來說,對社會所造成的傷害與誤導,完全不在一個級別上。所以對於前者來說,你哪怕頂格處罰它,100萬也只是個小數字。但是對於方老板這樣的小商戶來說,哪怕是20萬的起步價,也可能是一棍子打趴下來的處罰。所以這個所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實本身就有著不平等的因素在內。新廣告法的瑕疵,已經通過杭州這位小老板的遭遇,呈現在了大眾面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還有著主觀惡意和非主觀惡意的區分。像方老板這樣的小老板,全中國遍地都是,他們有的文化水平不高,有的可能在獲取法律信息上還有盲區,那麼,對於這樣冒冒失失的違法行為,我們的執法部門有沒有告知的義務和責任?有沒有讓他們改正錯誤、糾正違法行為的緩沖空間?這應該是檢驗這個法律及檢驗執法有沒有體現人性化的重要標志。這次輿論更多地選擇同情方老板,很重要的一條原因就是,人們沒有看到給方老板能夠體現人性化的警告、緩沖以及改正錯誤的機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很重要的還有一點就是,執法的一碗水端平。這個一碗水端平,不僅要體現在有舉報必查處,更要體現在沒舉報也要主動查處上。也就是說,讓整個市場經營者、讓整個市場環境,都能夠處在同樣的監管力度上、處在同一的執法尺度上,防止出現不舉報、不查處,舉報了,才去查。這樣才能避免我們的執法,不被社會留下“杮子揀軟的捏”的誤會和印象。面對執法,方老板自然會跟全國這方面的執法公正與公平性相比,會跟小米錘子們比。

  一碗水端平要求在法律的尺度上、在執法的方法和力度上,都必須讓整個社會感覺你是科學的、准確的,是站得住腳的。否則再是個什麼法,都容易弄成更多社會情緒的波動。

(來源:錢江晚報)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