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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毅處理征地問題看“群眾滿意”分量

倪洋軍
2016年01月04日14:18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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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為重建虹橋機場,上海市虹橋機場修建委員會發布公告3天后,一封收信人為“陳毅市長”、落款署名為“完顏”的人民來信被送至上海市人民政府。7月15日,陳毅親閱來信。該信反映,目前政府公布的征用土地、房屋以及遷墳、青苗等的補償標准定得偏低,群眾普遍覺得“不盡滿意”,建議政府考慮適當提高補償標准。

陳毅隨即指示市政府秘書處派人前往實地調查,並具體要求:(一)實地察看張貼出的《公告》所列的各類補償標准是否與來信所反映的數據相符﹔(二)找到寫信人,當面聽取意見,並表明政府對其反映情況行為的感謝之意﹔(三)以“微服私訪”的方式聽取北新涇、虹橋兩鎮群眾對這次公布的補償標准的說法。(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征地拆遷工作,是城市建設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一項重要民生工作。在動遷過程中,如何合理滿足群眾的訴求,是檢驗地方黨委政府是否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試金石”。在這個問題上,陳毅當時的做法,為我們放出了樣子。在看了上海市政府秘書處派的干事羅永浩“微服私訪”收集來的相關資料,結合羅永浩的民情調查匯報后,陳毅對“完顏”的來信作了批示,要求重新制訂征收土地、房屋、青苗以及遷墳的補償標准,強調“一切以群眾生活出路來考慮照顧與賠償”,“要讓群眾滿意”,政府多出些錢沒有關系,“補償標准要講得出依據,說得清道理”。據此,3天后,新的補償標准張榜公布,受到了群眾的好評和擁護,征地動遷工作不到一個月時間便順利完成了。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這是由黨的性質和根本宗旨所決定的。對於征地動遷問題,毋庸置疑必須堅持依法拆遷、陽光拆遷,但同時也不能忘了和諧拆遷、惠民拆遷,也就是要在依法依規、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盡量做到“一切以群眾生活出路來考慮照顧與賠償”,“要讓群眾滿意”,要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紓解民怨、為民解憂,讓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真正擁有看得見摸得著的獲得感、幸福感。這是黨和政府的天職,更是“群眾滿意”承載的分量之重。

“讓群眾滿意”,說到底,是要讓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征地動遷是為了提升城市功能與品質,但說到底,是為了便民利民惠民,離開了這一點,就會使該項工作異化為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好大喜功、撈取政績甚至中飽私囊的手段。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強調,堅持共享發展,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增強發展動力,增進人民團結,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注重機會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共享發展”理念的提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根本歸屬,也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本質體現,是各級各地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須切實加以落實落地,確保讓人民滿意。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少數地方、個別官員,將“讓群眾滿意”、“共享發展”挂在嘴上、貼在牆上、行在文中,甚至有的將其當作掩蓋自己“不作為”、“亂作為”的遮羞布。一些地方屢屢曝光的因為強制拆遷、野蠻拆遷所引發的群體事件甚至惡性事件,深刻警醒我們各級各地黨委政府、黨政官員千萬不要忘了“群眾滿意”這個底線和原則。

當然,“讓群眾滿意”,也並不是一味遷就一些無理取鬧的群眾的無理需求,而必須要在法治軌道上、陽光監督下,真正實現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有機統一,達到既維護黨和國家利益,又不能損害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的合法利益,從而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建設祖國的主人翁意識,共同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

(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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