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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人民要論:制度治黨的組合創新

李琪
2015年12月30日02:1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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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八大以來,加強制度建設是我們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鮮明特色。《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以下簡稱《廉潔自律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紀律處分條例》)陸續印發,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作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保障更加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一准則兩條例”有機統一,形成制度治黨的“理”“治”“督”三部曲,是黨內制度建設“正面清單”“負面清單”“專項清單”三位一體的系列組合創新,有力推動著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堅守理想信念“高線”,塑造“不想腐”理念

  《廉潔自律准則》是堅持正面引導、面向全體黨員的規范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其主題和主要內容突出一個“理”字,即理想和理念。《廉潔自律准則》要求全黨同志務必加強黨性修養,在全黨的思想認識層面塑造“不想腐”的理念和氛圍,使黨員干部把廉潔自律規范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堅守理想信念“高線”,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當前,國際國內形勢與環境愈益紛繁復雜,我們黨面臨各種風險與挑戰疊加的嚴峻考驗,黨的自身建設呈現前所未有的“長、寬、高”三維立體形態:黨的執政時間達60多年之長(長度),黨員人數規模達8700多萬之巨(寬度),推進新時期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難度與要求非常之高(高度)。“打鐵還需自身硬”。中國共產黨人唯有持之以恆地進行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有效應對新的歷史條件下的一系列重大挑戰和考驗。《廉潔自律准則》所強調的“自律”,正是“四個自我”精神境界的規制化體現。它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強調黨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與優良傳統作風,緊扣廉潔自律、重在立德這一主題,體現共產黨人鮮明的政治品格和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執政黨的道德宣示和行動的高標准”。《廉潔自律准則》明大義於微行之中,寓原則於細節之內,對黨員干部為人行事、廉政勤政、修身齊家諸方面都提出了嚴格要求。譬如:在做人做事方面,要求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在生活作風方面,要求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朴素、勤儉節約﹔在從政用權方面,要求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在修身齊家方面,要求廉潔修身、廉潔齊家。廣大黨員干部必須認真貫徹落實這一“正面清單”關於清正廉潔的各項要求,形成克己奉公、拒腐崇廉、戒奢尚儉、激濁揚清的理性自覺,進而從思想理念上達至“不想腐”的境界。

  堅守黨紀黨規“底線”,構筑“不能腐”圍欄

  根據黨章原則和精神制定的《紀律處分條例》,是“管黨治黨的尺子和黨員的行為底線”,其主題和主要內容突出一個“治”字,即管黨治黨。為什麼要依靠黨的紀律來管黨治黨?因為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証。隻有黨組織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廣大黨員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才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使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當前,我們黨正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而奮斗。肩負如此艱巨的使命和13億人民的重托,我們黨必須做到黨紀嚴明、黨規健全,以此來凝聚和強化履行執政使命、實現崇高目標所必需的組織力與戰斗力,夯實和保障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習近平同志指出,“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加強紀律建設,越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紀律處分條例》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切實維護黨紀黨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切實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這一條例闡明了在黨紀處分實施中應當堅持的五大原則,即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原則,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原則,實事求是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特別是中央在關於印發這一重要條例的通知中,強調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排在首要位置,列於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大紀律”之首位,這是由我們黨的政治屬性(政治統一性)和組織屬性(組織整體性)所決定的。《紀律處分條例》對政治紀律方面的違紀行為作出嚴格、明確的定性和查處規定。如第四十八條規定:嚴格查處“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活動和行為。《紀律處分條例》根據黨紀戒尺的要求,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開列“負面清單”,重在明紀立規,劃出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為從制度安排與制度執行層面推進管黨治黨、構筑“不能腐”的嚴密圍欄提供了依據和保障。

  堅守巡視監督“紅線”,形成“不敢腐”效應

  《巡視工作條例》是規范巡視工作、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基礎性法規,其主題和主要內容突出一個“督”字,即巡察和監督。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確保執行到位需要加強巡視監督。《巡視工作條例》是黨內開展巡視監督的基本依據,對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依規治黨要求,將《廉潔自律准則》與《紀律處分條例》等一系列黨紀黨規落到實處,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加強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作為加強黨內監督的制度利器,《巡視工作條例》的精神實質是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通過巡視監督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督促黨員干部謹懷守紀之心、弘揚浩然之氣,從而全面推進黨的建設。《巡視工作條例》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將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與組織紀律、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新內容納入條例,其內容主要包括:一是目的三要素: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內監督﹔規范巡視工作。二是巡視三要求: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建立專職巡視機構﹔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三是工作三原則:堅持中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堅持群眾路線、發揚民主。四是“六大紀律”與“四個著力”有機結合:巡視組對巡視對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著重將政治、廉潔、組織、群眾、工作、生活六個方面的紀律監督與發現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民主集中制和選拔任用干部四個方面的問題有機統一起來。巡視工作緊扣黨建中心工作和新階段新任務,通過運用多種有力有效的巡察檢視手段,形成“不敢腐”效應,遏制各種權力尋租行為和現象。

  “一准則兩條例”是同頻共振的有機整體

  “一准則兩條例”既各有針對性,又融會貫通,通過一系列制度創新進一步建立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長效機制,同頻共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廉潔自律准則》《紀律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三者都是黨章原則和精神的具體體現,都強調堅持高標准、嚴要求、講規矩,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聚焦黨風廉政建設,注重加強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一准則兩條例”一“正”、一“反”、一“專”,相互配套銜連,分別為全面從嚴治黨確立理想信念的“高線”、黨紀黨規的“底線”和巡視監督的“紅線”。《廉潔自律准則》堅持正面弘揚倡導清風廉習,提出“正面清單”,重在立大德、明義理,確立黨員干部能夠看得見、夠得著的標准“高線”﹔《紀律處分條例》依據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矩、嚴律治,標明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巡視工作條例》規范巡視監督,明確巡視活動的基本依據與制度規定,制定“專項清單”,重在強監督、查問題,劃定帶有震懾意義的警示“紅線”。“一准則兩條例”通過把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為政活動置於陽光之下,從制度組合創新的高起點上探索提高黨的領導水平與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與抵御風險能力的規律,成為我們黨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的重要裡程碑。

  (作者為上海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 人民日報 》( 2015年12月30日 07 版)

(責編:劉軍濤、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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