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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輔警查“車震”被拘是另類普法

王雲帆

2015年12月23日08:44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輔警查“車震”被拘是另類普法

  輔警粗暴執法,同樣是警方的污點。輔警並非執法主體,也無執法權。讓更多人透過此案知曉了圍觀他人隱私的法律后果,可能是這4名輔警的另類“貢獻”。

  近日,一段山東棗庄多名“特警”對兩名“車震”男女粗暴執法的視頻熱傳。21日,棗庄市公安局薛城區分局紀委回應稱,視頻中的“特警”系特巡警大隊的輔警,紀委已對涉事的4名輔警立案,正調查處理。22日,薛城公安官方微博又發布通報稱,網傳視頻系特巡警大隊輔警用手機私自拍攝並發布至微信群,在網上擴散,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目前4名輔警已被依法拘留,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的特巡警大隊大隊長、教導員、副大隊長依規依紀給予了紀律處分,對特巡警大隊予以通報批評。

  在某些政府部門應對網絡輿情危機時,“臨時工”常常登台亮相。薛城警方的通報剛一上網,網上“又是臨時工”的驚呼此起彼伏。有網友反諷稱,“能不能有點創意?”更有網友調侃說:“臨時工就是這樣一群人,他們拿著最低的工資,享受著最少的權利,承擔著最重的責任,還最經常地被當作‘替罪羊’”。可以說,某些執法部門的“臨時工”策略,已成了政府公信流失的加速器。

  輔警是警方的“臨時工”。可能對於警方紀檢機構來說,區分涉案人是警察還是輔警很重要。但對於民眾來講,不管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警察與輔警都代表著警方的形象。輔警粗暴執法,同樣是警方的污點。

  在法律性質上,輔警是警察的輔助力量,通常屬於群防群治隊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普通民眾一樣,輔警的身份也是“民”而不是“警”。因而輔警並非執法主體,也無執法權,隻能在警察的帶領下完成一些輔助性工作。根據警方的通報,涉事的4名輔警已被拘留。問題在於:這4名輔警當時是否正在單獨執法?如是,則表明棗庄市公安局薛城區分局在輔警的使用上已然失控,這樣的執法環境著實堪憂。如不是,這些輔警所“協助”的正式警察又是誰?面對輔警粗暴執法,當事警察有沒有干預或是阻止?警方紀委的通報光說輔警已被調查,卻沒有對這些合理懷疑釋疑,如何讓圍觀網民相信這就是全部真相?

  執法主體的合法性值得追問,執法的對象同樣值得討論。有網友質疑:特警也分管“車震”了?我本以為,這不應成為一個問題。但在一些網友跟帖中,仍能發現力挺警方應對“車震”進行執法檢查的聲音。有人認為,“車震”傷風敗俗,應依《治安管理處罰法》追究之。但正如我們所知,汽車是個相對密閉的空間。“車震”男女將車輛停在僻靜處,正是為了避開公共場所。未涉公共利益的“車震”屬於典型的隱私權,警方無權執法,更無權拍攝視頻並傳播。涉案的4名輔警雖已被拘留,但拘留並不是全部法律責任之所在,究責才剛剛開始。讓更多人透過此案知曉了圍觀他人隱私的法律后果,可能是這4名輔警的另類“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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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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