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呼和浩特市民有些郁悶:“雙11”臨近,本該送到的快遞來不了或者來得晚。10月16日開始,呼和浩特市開始嚴查各類違法營運電動(燃油)三輪車。而目前該市絕大多數電動三輪車都不具備營運資質,且全市快遞末端配送主要靠三輪車,因此大量快遞貨運滯后送達,多家快遞公司甚至業務停擺。
對此,一些市民、網友表示不理解,快遞員也叫苦不迭,有些商家還趁機打出“騎馬送快遞”的營銷噱頭,好不熱鬧。
平心而論,呼和浩特這種做法有其苦衷。電動三輪車小巧輕便、載重量大且不易損壞,不隻快遞行業大規模普及,流動攤販、大排檔也是使用頗多。但是,許多快遞三輪車為了增加派送數量,在大道上和小區裡過快行駛、不遵守交通規則,加重交通擁堵,還帶來了安全隱患。
實際上,經過此次整治,有市民反映呼和浩特道路交通更加順暢安全,街頭佔道經營情況也減少了。
但是,如果為了交通安全,就對電動三輪車“一刀切”,這樣的做法值得商榷。
有時候,安全和效率是蹺蹺板的兩頭,過度強調安全,會降低運行效率。比如,飛機安檢是非常細致的,但是,我們每個人登機所付出的時間成本就比較大。如果把飛機的安檢水平也運用到公交車上,則公交車的安全系數會提高,但是,不可思議的安檢長隊必將降低公交運行效率。
因此,以安全為理由,禁止電動三輪車上路,雖然可以相對增加城市交通安全系數,但是,另一邊,經濟運行效率卻明顯下降,快遞企業無法“快遞”,廣大居民難以正常網購,這不但影響百姓生活消費,對快遞行業和電商發展也是不小的打擊。這“安全”的“成本”是不是大了些?
顯然,不能為效率犧牲安全,也不能隻顧安全不講效率。政府在作決策時應該更平衡,更適度。
令人寬慰的是,目前呼和浩特也在積極做著調整,政府正推動全市快遞公司登記注冊、車輛數量等情況的摸底調查,加快起草管理意見,從制度上規范快遞業發展和運輸車輛管理﹔對即將到來的快遞高峰,允許取得特許經營許可的快遞公司使用快遞專用三輪車從10月30日到12月30日期間在每日19:00至次日7:30時段集中配送。
希望在安全與效率之間,包括呼和浩特在內,各地的電動三輪車都能走得越好越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