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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新語:以行業自律促文化發展

劉  陽
2015年11月09日09:2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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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管的50家行業社團聯合簽署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自律公約》,針對行業發展和從業者素質存在的問題,明確提出了“十提倡”“十不為”。11月5日,行業代表在京舉行了《公約》座談會。與會者對《公約》的簽署和實施表達了由衷支持,用一位演員代表的話說,“終於盼來了《公約》,行業正言正行有了希望。”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迅速,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尤其是影視出版產業成就引人注目:目前我國圖書出版品種與總量、電視劇產量、電子出版、網絡學術出版總量居世界第二,電影生產、印刷業總產值居世界第三,日報出版規模位居世界第一。

  但是,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存在的不良現象也不容忽視:有償新聞、虛假新聞屢禁未止,個別主持人隨意散播不負責任的言論,個別影視名人涉黃賭毒,一些影視節目粗俗低下……這些不正之風,不僅反映出少數從業人員在利益誘惑下出現了價值觀迷失,更給社會風氣造成了惡劣影響。

  《公約》提出的“十提倡”“十不為”,充分結合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的特點,從政治立場到職業道德,從個人素質到文化品位,對從業人員提出了明確要求,真正做到了“接地氣”。

  《公約》突出自律,就是要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從業人員都從自身做起,由每一個個體的自律擴展到每一個協會的自律,再由每一個協會的自律擴展到整個行業的自律,並促進自律與他律相結合、道德堅守與法律治理相結合,通過行業的健康發展推動社會良好風氣的形成。

  新聞行業對社會輿論有重要的引導作用,假新聞、有償新聞可能對社會造成難以估量的負面影響﹔影視演員受關注度高,其一言一行都可能成為公眾尤其是青少年模仿的對象。《公約》直面行業特性,體現出從業者的社會責任感﹔《公約》歡迎社會各界的監督,充分體現了行業建設和自律的決心。

  任何一個行業的發展,歸根到底都要依靠人才,而人才和隊伍建設最基本的原則是對職業道德的堅守。對於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來說,這更是繞不開的邏輯和定律。隻有每個從業者都做好自律,堅守職業道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才能健康發展。


  《 人民日報 》( 2015年11月09日 14 版)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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