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職工對探親假的抱怨,其實是對包括年休假制度在內的職工休假制度的不滿,以及渴望改變現狀的期許。有必要對職工休假制度進行一攬子考量,對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法定假期統一梳理,制定出符合我國實際、用人單位與職工雙贏的職工休假制度。
據近日《工人日報》報道,隨著國慶節將至,關於休假制度的討論又成為網友熱議的話題。近日,一位新入職的網友發帖稱,自己在統計單位的休假材料時發現,休假一欄有一項探親假,假期很長,卻極少有人使用過。記者調查發現,有人不了解,有人沒資格,有人休不起……探親假規定出台多年遭遇諸多尷尬。不少網友感嘆,探親假已成“雞肋”,好看不實用。有評論指出,當前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子女能常回家看看是對老人的莫大安慰,探親假不能長期懸空。
有網友說探親假幾成“雞肋”,比如,它適用范圍窄,隻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職工才有資格享受,非國有企業的職工不在法定范圍之內﹔條件較為“苛刻”,申請探親假需要符合不少條件,“務求不要妨礙生產和工作的正常進行”的限定,讓一些單位可以輕易否定職工的申請,又因與《勞動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規未能有效銜接,導致職工能否休探親假往往身不由己。職工抱怨,單位犯愁。
現行的探親假規定出自1981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不少省市區頒布了實施細則,一些大的國企制定了本企業的探親假制度。應該說,從政府層面而言,對於職工的探親需求是高度重視並且予以滿足的﹔大多數用人單位也沒有刻意限制職工享受探親假。之所以出現形同“雞肋”的現象,原因主要出在:制度滯后,不符合當前的用人實際,不少企業用工“一個蘿卜一個坑”,很難滿足職工的探親需求﹔法規缺乏強制執行力,執不執行規定、規定被變相變通等行為無法有效制止等。
客觀而言,探親假作為職工的一項福利待遇,對員工而言是很重要的。當前,許多人在家鄉之外的單位工作,長期與父母、子女兩地分居。“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問題困擾很多家庭,“空巢老人”現象也讓很多子女時時牽挂遠方的父母,公眾探親需求急迫。盡管雙休日、小長假可以滿足一部分人的探親需要,但多數人尤其是離家遠的職工對探親假寄予厚望。
探親假遇到的尷尬,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前我國職工休假制度的不足。一些職工對探親假的抱怨,其實是對包括年休假制度在內的職工休假制度的不滿,以及渴望改變現狀的期許。
不同於適用於全體國人的公共假期,探親假屬於適用於特定人群的福利假期。從維護職工福利待遇角度而言,相關部門應該鄭重審視探親假制度,對於制度層面的不足,有必要從完善職工休假制度的視角進行頂層設計。比如,適當擴大探親假規定的適用范圍,明確探親假的請假程序,合理規定探親假費用的報銷標准等。同時,從全國角度著眼、從所有職工利益著手,對職工休假制度進行一攬子考量,對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法定假期統一梳理,制定出符合我國實際、用人單位與職工雙贏的職工休假制度。
進一步而言,包括探親假在內的職工休假制度並不是一個小問題。完善職工休假制度,滿足職工的休假權,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有利於家庭及社會的和諧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