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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報:行政事業性收費要補上“公開”這一課

潘洪其

2015年09月25日09:18  來源:北京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行政事業性收費要補上“公開”這一課

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要及時“補課”並取得實質性進展,迫切需要人大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加大發力,而不能期待任何形式的“免費午餐”。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昨天聽取常務副市長李士祥作的《關於“貫徹落實預算法,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報告提出,2016年將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的基本支出細化公開至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逐步將涉及面廣、關注度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重點項目收入情況等信息予以公開。(相關報道見A10版)

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行政管理收費、資源收費、証照收費、檢驗檢測收費、考試收費、懲罰性收費等多種收費項目,其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部分,在財政收入中一直佔有相當的比重,一些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佔財政收入比重曾高達50%。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面向企業和公民收取,是企業和公民納稅之外的重要支出,而且在社會經濟活動越多的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往往越多,給企業和公民造成的負擔越大。為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范管理,強化人大和社會公眾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成為必然選擇。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11項政府信息,其中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准”。這裡雖然沒有明確要求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收入情況,但如果公開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准,自然就要衍生出公開收入情況的要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7年多來,各地在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方面有一些進展,但與政府預算公開特別是“三公”經費公開相比,進度和程度都要遜色不少。現在,這方面的工作引起了中央和各地方更大的重視,一些政策措施正在積極探索之中,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有望獲得重點推進和突破。

據統計,2014年全國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6209億元,其中中央收入435億元,地方收入5774億元。近幾年,中央和地方加大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力度,2013年以來,中央累計取消、停征、減免了42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每年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約920億元。2014年一年,全國省級政府累計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超過600項。今年中央和地方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推進,如交通部日前明確,從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煙囪標志或公司旗注冊費、船籍港變更費、國籍証書費和廢鋼船登記費等多項收費,每年一共將減輕企業負擔54億多元。

按照中央部署,今年三季度中央和省兩級政府將編制清理規范后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並向社會公布。目前,中央部門正對本部門、所屬單位、主管的行業協會商會及舉辦企業的收費進行全面清理,不久前公布取消、調整和規范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收費的政策措施。各地在完成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之后,也要向社會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清單之外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執行。清理、規范之后,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明顯減少,也為行政事業性收費依據、標准、收入等信息公開減輕了壓力和阻力。在清理、規范的基礎上,北京市決定逐步將涉及面廣、關注度高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重點項目收入情況等信息向社會公開,符合中央部署的要求而又突出重點,也凸顯出行政事業性收費信息公開形勢之緊迫、責任之重大。

相較政府預算公開特別是“三公”經費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具有“補課”的性質,既然是“補課”,就應當認真借鑒政府預算公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同時避免政府預算公開中出現過的一些問題和不足。政府預算公開能夠發展到今天的水平,離不開長期以來人大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合力推動,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要及時“補課”並取得實質性進展,也迫切需要人大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加大發力,而不能期待任何形式的“免費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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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雨希(實習生)、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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