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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醫鬧入刑”:用法治涵養醫患關系

魏哲哲
2015年09月16日04:0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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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用法治涵養醫患關系(法評)

  □將“醫鬧”入刑,不僅是涵養醫患關系,也是法律取信於民的彰顯

 

  “醫鬧首要分子可判7年!”剛剛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規定:“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這意味著,“醫鬧”從此入刑。

  一段時間以來,醫患關系緊張,聚眾滋事、暴力傷醫等事件在各地頻頻發生。從2013年的溫嶺殺醫案,貴州省黎平縣人民醫院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到今年5月河南省漯河市第二人民醫院發生的大型醫鬧事件,無一不擾亂著正常的醫療秩序。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設靈堂、擺放花圈、違規停尸﹔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

  就在不久前,一份醫生交班時的留言條在網上引發熱議,並被稱為“最心酸交班”。緣由是在當天,兒科出現一起“醫鬧”事件,為防止發生突發狀況,該醫生在留言條最后備注了一句“守護5號診室的兒科醫生”,提醒接班同事保護好已懷孕的女醫生。“心酸”的背后,是一道醫患關系的社會考題。

  近幾年,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出台了《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關於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等規定,一些地方也紛紛部署嚴厲打擊擾亂醫療秩序行動﹔公安機關也快速出警採取看護措施,在醫院增加警力,進行現場疏導等,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些問題,避免了矛盾升級。

  但是,我們看到,警力看護等措施治標不治本,隻能局部、短期地維系醫療秩序。醫患糾紛引發的醫患關系不和諧,醫療秩序得不到有效維護,形成制度的倒逼機制,呼吁依靠法治思維、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將“醫鬧”入刑,不僅是涵養醫患關系,也是法律取信於民的彰顯,必將產生巨大的威懾力,對醫患糾紛的合理解決形成正向的引導。

  公平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正當的手段、合乎規則的方式來實現。醫患糾紛是社會治理中的一道考題,以立法的形式明確規矩,提高違法成本,推動醫療糾紛的化解步入法治軌道,讓我們對未來良好醫療秩序的形成充滿期待。

  在生活中,類似“醫鬧”這樣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現象在學校、營業場所等還有不少。化解這類矛盾糾紛,不僅要靠耐心細致的調解,也要靠依法依規打擊,法律該出手時就出手,才能為維護社會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 人民日報 》( 2015年09月16日 19 版)

(責編:白宇、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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