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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七刀死亡”不立案,為何越描越黑

舒銳

2015年08月26日09:09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七刀死亡”不立案,為何越描越黑

  家屬和公眾關注的重點以及警方需要回應的關鍵點都在於究竟有沒有犯罪事實,即是否存在他殺可能。警方不能用無法証實、僅憑推測的自殺,去倒推不存在他殺。

  年僅24歲的阜陽女子,今年7月初被發現在山東高密的出租屋內死亡,身上共有7處刀傷,其中脖子上的5處刀傷為致命傷。經過尸檢,當地警方給出的結果是“自殺,不予立案”。8月23日,高密市公安局透露,山東省公安廳介入調查該事件,二次鑒定結果依然認定“自殺,不予立案”。

  女子在出租屋非正常死亡事件,經媒體報道后引發各界關注。在這個背景下,警方作出與多數人依據生活常理所推測結論大相徑庭的鑒定結果,堅持不予立案決定,顯然需要承擔較大的輿論壓力。

  對於事態發展,我們不宜對警方作“有罪推定”,輕易判斷他們是在故意不予立案,甚至認為他們是因為不能破案,才不破不立。而另一方面,警方也有必要給出更有說服力的理由。因為澄清質疑是所有公權力行使者的必要義務。

  從理論上講,非正常死亡隻有自殺和他殺兩種排他性可能。從邏輯上說,如果証明了自殺,就自然排除了他殺。這或許正是警方極力証明死者自殺的原因。所有調查都隻能面向過去,在這起離奇死亡事件中,即便死者確實自殺身亡,警方也難以還原出完整的“真相”。正因此,警方陷入了邏輯起點錯誤,隻能用“很有可能”“經推測,應該就是”等不確定表述來回應家屬疑問與公眾質疑。如此回應隻能讓各方更加疑慮,隻能越描越黑,最終失去人們的信任。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實際上,家屬和公眾關注的重點以及警方需要回應的關鍵點都在於究竟有沒有犯罪事實,即是否存在他殺可能。為了自証合法,警方必須向家屬和公眾說明做了哪些調查工作,現場勘驗是否存在他人痕跡,有沒有對周邊監控進行排查。針對家屬提出的現場被翻得亂七八糟、死者幼女曾表示當天有兩名男子來過這些線索,警方有沒有認真核實?遺憾的是,警方對於這些關鍵問題都沒有回應。

  此外,家屬還提出,警方沒有調取胡同口一處私人安裝的監控。對此,辦案人員解釋稱,監控主人堅持稱沒有監控。配合警方辦案是所有公民的義務,警方完全可以根據法定程序要求監控主人交出監控存儲設備,進行更全面的調查,而不能給家屬留下不完整調查的印象。

  目前情況下,警方顯然不能用無法証實、僅憑推測的自殺去倒推不存在他殺,而需要從正面完全排除他殺,再不予立案,並公開相關依據。實際上,立案只是一個過渡性程序,立案后,警方反而能夠獲得更大的偵查權力,如果將來確實通過更深入調查排除了他殺,警方仍然可以依法作出撤案決定。如此,才是更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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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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