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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論員觀察:什麼都比不上“安全第一”

曹鵬程
2015年08月18日03:5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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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安全生產基礎能力,關鍵就在於提前把安全隱患消滅於萌芽,或者直接遠離存在隱患的土壤

  有人說,事故是安全工作最無情的驗收員。在慘痛的事故面前,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總會格外顯眼。

  不可否認,許多特大安全事故都具有意外性、復雜性、突發性,但幾乎每次檢討事故,相關責任者都不能說已經窮盡所有安全工作的要求。對於危險化學品倉庫與周邊公共建筑的安全距離,國家早有規定要求至少保持1000米,但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倉庫特大爆炸事故中卷入的一些居民小區,卻在這個安全距離之內。企業與小區的位置為何如此設定?倉庫處理危險化學品的程序到不到位?環評安評有沒有問題?調查組正在一一檢驗。

  很多時候,我們並不缺乏法規、制度、監管、預案,但在“安全”這個沉重命題下,每一個環節的失守,都會給危險的下墜一個加速度。那些法規落實、區域規劃、監管檢測上的漏洞,如同開在血管上的切口,觸目驚心。中央反復強調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就是要明確誰是縫合這些可怕切口的那隻手。正如我們常說的,安全責任大於天,一是因為安全生產本就該在治理價值序列中佔據首要位置,二則是因為隻有上上下下一齊發動,才能做到“萬無一失”,避免慘劇發生后的“一失萬無”。

  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規制度,是不會自動變成現實的。預警應急機制不健全,執法力度不大,安全風險排查化解不深入,安全生產保障水平不高,都會給致命的危險留下穿越防護網的機會。同時,安全隱患又是一個狡猾的殺手。有安監部門的工作人員曾經感嘆,面對大量的監管需求,目前最缺少的是能夠准確排險的專業人才。讓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既要給監管者常念強化責任的“緊箍咒”,也要幫助他們修煉明辨風險的“火眼金睛”,二者缺一不可。

  所有這些,最后都落腳在生產單位對於安全的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在針對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倉庫特大爆炸事故的兩次指示中,強調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可謂一針見血。出不出事故,有沒有達到安全生產標准,最關鍵最直接的就是企業。去年開始實施的安全生產法,有18項內容專門明確企業該負什麼責,明確企業必須承擔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也是解決問題的最主要抓手。其實,最應了解危險的不是別人,恰恰是自己。許多工廠都貼著“安全第一”的標語,生產單位的負責人都該捫心自問,它們是僅僅貼在牆上,還是真正落到了心裡?安全真的排在了企業日常工作的“第一”嗎?

  平地起高樓,七分打地基,三分蓋樓體。生產企業和基層單元的安全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基礎。建設安全生產基礎能力,關鍵就在於提前把安全隱患消滅於萌芽,或者直接遠離存在隱患的土壤。這一點,生產單位的負責人必須舍得投入,也值得安全監管者、城市規劃者、發展決策者認真思考。

  楊絳在《走到人生邊上》中說,要擺正自己的心,先得有誠意,也就是對自己老老實實,勿自欺自騙。沒有什麼比“安全第一”更為重要。當經歷了長時間的跨越式發展,來到了一個“風險社會”,最需要的是痛定思痛,回到“正心”的狀態。規規矩矩地照章辦事,老老實實地解決問題。這樣才不會讓現代的風險,掩埋生命的可貴。


  《 人民日報 》( 2015年08月18日 05 版)

(責編:宋煦冬、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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