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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王林可能被關多久

許昔龍
2015年07月30日01:26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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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王林可能被關多久

  7月15日,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江西萍鄉警方刑事拘留,對於一個剛剛開始的刑事案件來說,將來的走向可能充滿變數。那麼,公安機關為了調查王林,可以將其關多久呢?

  按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有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應當在刑事拘留后三十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如果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放人,看來8月20日前后,對王林來說,是個關鍵點。

  如果檢察院對王林作出逮捕決定,那麼對王林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也就是說這個案件應該在10月下旬偵查終結,但是公安機關很可能會以本案案情復雜為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也就是說偵查羈押期限可達三個月,這樣一來,就到了11月下旬。但是,公安機關還可以本案系犯罪涉及面廣,取証困難的重大案件為由,報省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將偵查羈押期限延長至五個月,即到明年的1月下旬。

  到了明年元月,王林案定能水落石出,告一段落了嗎?也不一定。據我國《刑法》第238條的規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一個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刑事案件來說,在五個月內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可以再延長兩個月,從目前報道來看,本案涉及人命,公安機關為了爭取更多的偵查時間,完全可以王林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為借口,將本案的偵查限期用足,也就是公安機關對王林的偵查羈押期至遲不能超過明年三月。

  當然,在偵查過程中,如果發現王林還涉嫌其他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上述程序另行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如此看,王林不知要被關多久。

(責編:張雨希(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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