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很多人的朋友圈被一位多年前的新聞人物刷屏。郜艷敏,一位身世悲慘的被拐女,同時又是“最美鄉村女教師”,“歌頌性”影片《嫁給大山的女人》主人公原型﹔郜艷敏之所以再度成為熱點話題,是因為人們對加在郜艷敏身上的“歌頌話語”或者說“歌頌模式”一直有爭議。為什麼“歌頌”會引起爭議?這個爭議的實質是什麼?
我沒有看過《嫁》這部片子,但讀過當地媒體關於郜艷敏的“歌頌性”報道。報道說,郜艷敏在“夫”家村裡當上代課教師后,跟孩子們在一起,心情漸漸開朗,也找到了生活的意義,“沒有了抱怨,感恩生活帶給她的一切”。這和其他媒體的報道完全不同,也完全背離正常的人性。被拐賣、被強奸、被任意毆打,逃跑不成,吃安眠藥、老鼠藥求死而不得﹔如果誰會感恩這一切,隻能說他或她已經被摧殘得失去了正常的心智,只是一個令人同情的人。
作為郜艷敏個人,憑借她受過初中教育,抓住了一個偶然的機會,在絕境中走出了一條自我救贖的道路,改善了個人境遇,我們為她感到慶幸,她對鄉村孩子的愛心,也值得我們感佩﹔但是,在公共話語中,是歌頌郜艷敏更重要、更急迫呢,還是改變拐賣多發的現實更急迫?而且,從現實中的實踐來看,歌頌郜艷敏,卻回避郜艷敏的實際遭遇,並沒有讓當地領導受到“感動”,他們感到的是被動,因為他們不希望當地的貧困現象、拐賣現象被外界、被上級政府所了解。郜艷敏的出名,對他們的烏紗帽是個威脅。他們甚至寧可讓村裡的小孩子多走七八裡山路去別的村上學,也要撤銷郜艷敏任課的教學點,讓她當不成代課教師。
圍繞郜艷敏發生的爭議,其焦點是:應該孤立地歌頌苦難中的美德,還是追問苦難的社會根源?隻歌頌苦難中的美德,不追問根源和責任,至少客觀上的作用是為權力的冷酷開脫,美德並沒有得到維護,恰恰說明“歌頌”缺乏誠意。難道愛不是來自愛,而是來自摧殘﹔愛不是來自幸福,而是來自不幸﹔愛不是來自自由,而是來自奴役?
圍繞郜艷敏發生的爭議,其實質是關於權力和“人”的關系的兩種認識、兩種立場:權力是為人服務的,還是人應該服從權力的意志?這裡的“人”,用法律語言說是“不特定的多數人”,換句話說,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說的“平等”的人。如果是前者,權力可以不受監督和制約﹔為所欲為的權力,必然壓抑美德的生長﹔后者才能保障美德的生長。當權力之善不足時,個人美德的彌補作用其實是微乎其微的。郜艷敏的遭遇同樣說明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