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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廳“挪公款蓋私房”實屬集體腐敗

蔣萌

2015年06月16日15:41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民政廳“挪公款蓋私房”實屬集體腐敗

背景:陝西省民政廳“違規問題”曝光:一是擅改救災中心部分建設用地的用途,建設面積嚴重超標的“經濟適用房”,全部賣給民政廳機關干部﹔二是挪用福利彩票公益金6000萬、社會募捐資金2000萬元以及扶貧周轉金967.64萬元,用於救災中心建設﹔三是將救災中心實際用於辦公和開酒店,中心未發揮民政部指定用途。

新京報發表楊於澤的觀點:一個省級的救災中心,變身機關干部的“經濟適用房”,無論是變更土地用途還是項目資金用途,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一個環節本都應該受到嚴格審核,而陝西省民政廳,是如何突破每一道制約,變更土地用途,挪用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社會募捐資金以及扶貧周轉金在內的近9000萬專項資金的,絕不是一個“偷梁換柱”就能概括得了的。近年來,有關民政部門的違規、腐敗案件並不少見。常識告訴我們,如果問責程序缺失,違規部門和責任人就不會長記性。缺乏有力問責的所謂堅決整改,不過是壁虎斷尾的求生本能。在此案中,陝西民政廳如何能在擅改土地用途、挪用資金上“一路綠燈”?此過程中有多少相關責任人需要被追究責任,都是下一步需要厘清的。

小蔣隨想:這種事的性質其實是“集體腐敗”,但要說到追究責任,要麼可能淪為“法不責眾”,要麼只是對個別人“意思”性處理一下,保不齊過幾天就重新復出。在體制內的人看來,這是為“自己人”謀福,是“得人心”之舉。至於損公肥私,則被選擇性忽視。如果有內部人舉報,舉報人還會被視為“叛徒”、壞了大家的“好事”。理解了這一點,就不難理解土地被改用途、專項資金被挪用為何“一路綠燈”。說到底,“人人有份”——或能撈到便宜房子,或能分到“三產”帶來的小金庫式獎金,何樂而不為?某些干部倒是“實惠”了,吃虧的又是誰?正因為既往對此類問題懲處的疲軟,才導致“一起挖公家牆角”層出不窮。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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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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