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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京A”車牌何以牽動政商

胡印斌

2015年05月26日08:45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京A”車牌何以牽動政商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原局長宋建國涉嫌受賄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起訴書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被告人宋建國利用職務便利,分別為多人在辦理“京A”機動車號牌、駕校恢復營業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2390多萬元。(《中國青年報》5月25日)

  從起訴書可知,宋建國涉嫌違法的行為大抵均圍繞“京A”車牌進行,如直接為商人辦理牌照並收受賄賂﹔又如,因辦理牌照而與商人結交,進而幫助畫廊經營者向商人推銷字畫並從中分得巨額利益等。正是一個個“京A”車牌,成了宋建國牽動政商資源的樞機,長袖善舞,游刃有余,並最終斷送了自己的前程。此前,宋建國等編織的“京A”政商圈中已有11人獲刑。

  一方面,在機動車呈爆發式增長的情勢下,一般號牌都會成為緊缺資源,更何況多年來已趨飽和、隻能依靠汽車報廢回收的“京A”車牌﹔另一方面,從一般社會心理來看,長期與黨政機關用車綁定的“京A”,因為與權力的接近性,也因此部分沾染或被賦予了權力特有的“體面”,從而廣受追捧。類似情形在國內其他很多地方也多有體現。

  在熱衷於挂上“京A”車牌的人那裡,潛意識裡依然是渴望與權力互動,即便不能互動,至少也沾了一點點邊,也“與有榮焉”。本質上還是在依附權力,以便於獲取利益。比如,宋為中國油畫協會一名副主席辦理了一副“京A”車牌后,“畫家們看了都想辦”﹔又如,北京一企業極力搞到“京A”車牌,理由是“為方便車輛行駛”特申請“適當的車牌號碼”。

  其實,剛接掌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的宋建國一度還試圖廢除“京A”車牌審批,然幾經調研、論証,最終非但沒能廢除審批,反而以嚴格審批的名義,將“京A”的發放權力緊緊抓在自己手裡,從而“內部掌握”並“靈活使用”,成為其博取政商資源的籌碼。而自由裁量權的放大,則必然指向更大的尋租空間。

  此外,起訴書暫未涉及宋建國與政界人士的互動關系,但相關報道顯示,宋在論証廢除審批“京A”車牌的可行性時,曾多次提及“交管局有對上服務的任務”(長沙廉政網5月25日),而“對上服務”也最終成為內部掌握“京A”車牌的重要理由。那麼,這個“對上”是否僅僅是工作關系?是不是還有另外一番風景?

  這樣,圍繞著“京A”車牌,就形成了一個特殊的生態圈,設局的、做掮客的、圍獵的乃至大大小小的關聯交易,均次第展開,並形成相對緊密的利益關聯。當普通人為搖號望眼欲穿之時,有那麼一部分人卻在私底下輕易分食“京A”車牌,並以此作為招搖炫耀和坐等分錢的幌子。這不僅不公平,也缺乏基本的公共服務倫理。

  宋建國落馬后曾在《悔罪書》中寫道:“最大的禍根就是汽車牌照的管理上出現的問題,以牌照換利益”,“沒有監督的權力必定要出問題,出大問題。”很多時候,等到落馬后才明了問題的症結所在,顯然已經晚了。當其在政商朋友圈的圍攏之下,坐收漁利之時,想必並不會意識到權力應該接受監督,更不會主動去切斷“京A”車牌利益鏈。

  這一案件也表明,僅僅寄希望於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很難真正遏止住肆虐的貪欲。公眾會問,為何在長達十多年的時間裡,“京A”車牌長期緊俏,卻沒能從制度上加以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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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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