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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杜絕醫患悲劇須用好法律利器

黃筱 李寧
2015年01月27日04:15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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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杜絕醫患悲劇須用好法律利器

  1月24日零時許,洛陽市欒川縣人民醫院15樓病區,一位陪同就醫的酒后市民與一名男醫生發生爭執厮打,在厮打過程中,二人撞開電梯廳門,一同墜下15樓高的電梯井,雙雙墜亡。這場“同歸於盡”的災禍給兩個家庭帶來了沉重的打擊。

  在遺憾和痛苦之余,此類悲劇的反復上演,再次為依法處置醫患悲劇敲響警鐘。每一次醫患紛爭的終結,我們總是看到醫生對“生命安全”的擔憂,病人及其家屬“瀕臨崩潰”的無奈。

  早在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公布了《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明確對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將依法懲處。

  這六類行為就涵蓋了在醫療場所,針對醫護人員所進行的多數干擾、侵害行為。尤其是對於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脅大的被告人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犯罪行為,明確提出要依法從嚴懲處。

  近年來,多地相繼發生暴力殺醫、傷醫、在醫療場所聚眾滋事等惡性事件,部分醫療機構為了縮小負面效應,往往會採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理方式,反而助長了違法犯罪行為,不僅損害了醫生群體的利益,同時破壞正常醫療秩序,也不利於維護醫生和患者的合法權益。

  這次醫患事故的發生,很大的原因就是涉事雙方法律意識的不足,習慣性地依靠自己的方式解決出現的意外情況。如果能夠在事件發生時,就聯系公安執法部門,通過合法的途徑解決雙方的訴求,也許兩個年輕的生命都不會消失。

  近年來,保護醫護工作人員的法律法規相繼出台,如果在出現矛盾或誤解時,患者與醫生都能平心靜氣,而不是拳腳相向,合理合法利用法律武器申訴、維權,相信很多悲劇將因此避免。運用法治思維解決醫患矛盾,使醫療糾紛處理走上法治軌道,懲防並舉,有助於構建穩定、和諧的醫患關系。

(來源:錢江晚報)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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