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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對付老賴法律不能打白條

付瑞生
2015年01月26日04:57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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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對付老賴法律不能打白條

  每到年關便現形的老賴又引來媒體的關注。在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火車站外面的巨大電子屏幕上顯示著這些人的照片和個人信息。由於拖欠欠款,一家法院在公共廣場上曝光了50名個人和4家企業法人的名字和他們所犯過錯。

  在社會信用體系相對完善的發達經濟體中,這種不守契約、公然抗法的行為的確難以見到。因為在一些國家,一套信用體系像一張無形的網,任何不檢點就會沾上難以抹去的污點,對工作生活各方面產生影響,以至於一次賴賬,終生寸步難行。

  不過,在我國這樣一個市場經濟起步不久的國家中,賴賬不還的花招防不勝防。有的躲,有的賴,有的威脅,有的使用暴力,有的還想出了“假離婚”的戲碼。還有一些“老賴”,甚至敢阻撓執法。譬如名噪一時的山西包頭老賴高波,曾帶著4名男子,手持鐵鍬、鐵叉,爬上牆頭,拿出汽油瓶,要與執法人員共存亡。這直接導致了即使有法也難以執行的情況。各級法院一直流行著“執行難、法律白條、還有老賴”的順口溜。法律規定得再嚴密,法院判決再公正,但是如果最后得不到兌現,那法律等於“空口”,判決也等於“白話”。當事人的權益不能兌現,法律的權威便不可能真正樹立。

  從大的方面來說,法律不打白條是法治國家建設的“最后一公裡”。目前實驗比較成功的是茂名法院系統。2013年10月24日茂名法院在網絡設置並啟用“失信被執行人系統”,“一旦被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將會影響‘老賴’及其公司的形象和信譽,影響銀行貸款等活動,出入境也將受到嚴格限制”。目前,最高法也開始推廣這一制度,繼前年出台“老賴”信用“黑名單”制度以來,去年底開通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指揮系統,與銀行聯網整治老賴。

  因此,建立國家執行威懾機制勢在必行,目的是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譬如新加坡規定了“窮籍制度”,凡是欠債不還,或者不履行司法機關的有效判決,那麼國家權力機關可以限制其消費,債務人不得住別墅、出入高級場所。在我國現行法律中,並非沒有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但是,這些依據散布於不同的法律文件中。司法和行政執法機關在履行職責、強制執行的時候,往往各自為政。因此,必須在司法與行政執法機關之間建立有效快捷的信息管理系統鏈接,及時地追蹤案件當事人,查封當事人財產,強制案件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

  說來,設“羞辱牆”曝光其實是無奈之舉,也不太符合現代的人權觀念。隻有建立和完善了相關法律和制度,讓法律和判決從此擲地有聲、不打白條,才能最終掌控“老賴”的命門。

(來源:錢江晚報)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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