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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 “養老並軌新政”准確把握改革力度與節奏

李泓冰

2015年01月14日15:54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一隻與4000萬人切身利益相關、讓他們在焦灼中又怕又盼的“靴子”,終於輕輕落了地——《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1月14日正式公布。

這份決定的醒目之處,在於它的改革目標:逐步建立獨立於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

也就是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改革之后,將陸續並入目前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大盤子”統一運行,不會再為他們另設制度。從此,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分為“職工”和“居民”這兩個獨立運行的體系。

通覽“決定”,堪稱思慮周詳、苦心孤詣。比如,對體現公平與體現貢獻大小的平衡、對改革前與改革后待遇水平的銜接、對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証可持續的相互促進,都用了一系列的精算平衡,以努力化解此前堆積的種種體制性障礙。

對每一個人而言,遲早都冉冉乎將至的“老”,在中國一直是個極其難“養”、無法突圍的大困惑。

世界衛生組織發布《2013年世界衛生統計報告》顯示,中國人均壽命達76歲,排在中高收入國家的74歲之上。改革開放,讓中國人“長壽”了10年,這意味著養老需求驟然增長,我們退休之后,將面臨著20、30年甚至更長的生命時長,幾乎和我們的工作年限等長或更久。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向2億逼近。“銀發浪潮”洶涌而來,放在哪個國家,都會讓執政者寢食難安。

盡管,社會保險起步很晚的中國,用較短時間織就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普惠制養老保障網,然而,這張網的保障水准還相當低下。“未富先老”,讓我們以一種極其尷尬的姿態進入老齡化社會﹔而更為尷尬的是,在養老問題上,“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困惑,讓企事業單位的不同養老待遇,成了一觸即跳的敏感話題。身份的不同,帶來養老保險制度的巨大反差。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從2005年以來,連續提高10次,達到每月2000多元,而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僅55元﹔而2013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則是企業的1.8倍,機關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水平更是企業的2.1倍。城鄉之間、企事業之間的養老鴻溝,使保險社會化制度的建立舉步維艱,也傷及公平正義、社會和諧。

但是,改革並非不承認差別,也不應該把歷史一筆勾銷,那同樣違背公平正義的基本准則。

剛剛頒布的“決定”,立足的是增量改革,力圖實現平穩過渡。在統籌規劃、合理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則下,准確把握改革的力度和節奏——這份苦心,不妨看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把尺子,既敢於觸碰既得利益階層,又智慧地將改革阻力減到最低。

最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將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的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長期存在的“雙軌制”矛盾。

其實,所謂事業單位,是中國獨有的概念。在國外,一般稱之為社會公共部門或社會公益性組織。我國最早使用事業機構稱謂,是在1955年7月的全國人大報告中,直到1998年國務院辦頒布《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才第一次規范定義,即國家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等公益性服務的社會組織。因為種種向機關事業單位傾斜的收入、福利及社會資源,使得體制內誘惑居高不下,優秀人才過於集中,甚至部分地抑制了企業和社會的創新活力。

因此,養老“雙軌制”矛盾的終結,或將帶來更大的“收獲”:從養老制度上終結“體制內誘惑”,讓不斷膨脹的事業編制受到遏制。

不過,畢竟事關4000萬人的命運,這場改革既要堅定不移,又得穩妥推進。當年國企改制時,眾多下崗工人承擔了痛楚的改革成本,現在輪到了機關事業單位,相信這樣一個學歷水平較高的人群,將勇於承擔可能會有的些許改革痛楚,因為這痛楚會換來更廣大民眾的福祉、更珍貴的社會和諧、更可持續的改革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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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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