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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社保繳費標准過高有隱憂

莫開偉
2015年01月07日03:17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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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社保繳費標准過高有隱憂

  一些民營企業為應付養老保險繳費增長,會採用壓縮用工的方式來應對“用工貴”問題,直接推高社會失業率,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

  最近,各地公布的2015年社保繳費標准都有所上升,企業職工社保繳費將增加﹔絕大部分省市繳納“五險一金”佔到了個人工資總額40%以上。

  當前,我國社保繳費標准確實存在過高問題。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也認為現在社保繳費水平偏高、“五險一金”已佔到工資總額的40%~50%。以北京市企業和個人繳納標准為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再加上住房公積金,2014年北京市繳存比例為企業繳存部分佔比達到44.1%,個人為22.2%,合計費率為66.3%。北京的繳納標准在全國都具有普遍性。

  企業和個人繳費負擔已經比較沉重,若再提高繳費標准,會帶來很多社會隱憂。從企業角度看,容易導致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普遍上漲,影響實體經濟經營活力,甚至可能導致不少中小微實體企業的生產經營難以為繼。從民生角度看,削弱了實體經濟對員工的加薪能力,影響員工實際收入增長和生活改善﹔從社會管理角度看,一些民營企業為應付養老保險繳費增長,會採用壓縮用工的方式來應對“用工貴”問題,直接推高社會失業率,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另外,還有可能增加城市自由職業者和低收入人群經濟負擔,導致這些人員自動放棄社保,從而縮小社會保險覆蓋面,影響社保普惠目標的實現,對已進入老齡化的中國帶來更多養老問題。

  社保繳費標准高低既反映一個國家綜合經濟實力,也決定未來社會養老保險能力和國民保障水平。政府應想方設法做到社保繳費標准科學合理,切合中國經濟客觀現實。

  具體來說,一要充分考慮我國依舊是發展中國家的客觀現實,克服與經濟發達、高福利國家盲目攀比傾向,防止繳費標准過高導致“殺雞取卵”現象發生。根據全國各省(市)居民收入狀況,打破條塊分割標准,測算出一個合理繳納基數和費率,避免養老地區差距和新的貧富不均現象發生。二要充分考慮我國企業經營現狀和城鎮低收入居民生活狀況,制定相對靈活的繳費標准,比如,由企業、低收入人群自繳和各級財政補貼共同負擔,其負擔比例視經濟發展形勢和居民收入狀況而定,並給養老負擔較大的企業予以適當減稅優惠,使社保繳費標准始終運行在合理區間上。

(責編:袁雲兒(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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