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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常委9人腐敗落馬”不只是紅包的問題

圖八木

2015年01月06日14:35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近日,廣東紀檢部門查處了72名干部涉案的樂昌市“紅包”腐敗窩案。原11名市委常委中,包括市委書記李維員在內的9名市委常委涉案,“紅包”禮金達450多萬元。此案成為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1月6日《北京青年報》)

一個縣級市的11名常委的領導班子中,竟然有9人因為收受紅包等腐敗行為而受到追查,同時其他涉案人員達到了72人。一次性查處這麼多的干部,對這個縣級市來說不亞於一場官場地震。其帶來的負面影響將是嚴重和長期的。因此,對於腐敗窩案,我們的黨中央、中央紀委都是零容忍。那麼這起涉及如此眾多領導干部的窩案真的只是因為紅包的問題導致的?筆者認為不盡然。

“一把手”權力不受制約是主因。之所以會出現通過收受紅包來達到買官賣官這樣的行為,最大的原因就在於一把手的帶頭作用。市委書記帶頭收受紅包進行賣官,其他常委緊隨其后,特別是在干部任命上,雖然說是由5人小組醞釀產生,但其實還是書記一人說了算。雖然還有其他4個人存在,但從案件中可以看出,這4個人中有2個是緊緊跟隨書記的節奏的。就是按照投票決定來說,書記可以得3票,其他2個人反對也沒有用,至於其他常委則基本成為了擺設。

僥幸心理、法不責眾是誘因。在腐敗的市委書記帶領下,除了市長和市委副書記沒有被通報腐敗以處,其他的8名常委都跟隨書記一起腐敗,想必是這些常委的從眾心理和僥幸心理思想在作祟。認為書記都那樣了,如果不隨大流會成為另類,就會受到書記的排擠和打壓。再說這麼多人一起腐敗,就是最后被追究時也會因為涉及人員太多,可能被會減輕或者免於處罰。

缺少監督、不敢監督是幫凶。這起集體腐敗案件中可以看出市長和市委副書記是沒有涉及的,要說他們一點不知情想必沒人相信,既然如此,他們為什麼沒有進行阻止或者向上級黨組織匯報和舉報呢?是沒有主動去監督還是不敢監督?還是監督了、舉報了但上級黨組織沒有理會?這些情況也是要弄清楚的,否則背后若隱藏其他問題豈不更可怕。

一起腐敗窩案的發生絕不是偶然的,任何領導干部不是天生就是腐化墮落分子,這和他們的從政環境有一定的關系。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來。在追究腐敗分子責任的同時,也別忘了那些負有監管職責的相關人員的責任。也隻有通過問責將監督前置,才能減少這種腐敗窩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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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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