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每日最新評論

錢江晚報:如何用歷史的眼光對待呼格案

高路

2014年12月17日03:12    來源:錢江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如何用歷史的眼光對待呼格案

  呼格案水落石出以后,問責緊鑼密鼓地展開,一篇發表於1996年4月的《呼和浩特晚報》的報道將當時參與辦案的人員戲劇般地再現。將當年的豪言壯語跟今天的無罪判決一對比,幾乎沒有人否認這就是個不折不扣的丑聞,但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見,比如北師大法學院教授宋英輝就認為應用歷史的眼光對待呼格案。

  他說:“法律在不斷完善,人的認知能力以及案件偵破技術也在不斷進步。就呼格案來說,事發1996年,當時DNA技術手段還未普及,隻有北京等極少數地區有條件進行,所以未對呼格吉勒圖指甲血跡做DNA技術鑒定,是受客觀條件限制的,應用歷史的眼光對待,當然這並不能成為免責的借口。從訴訟的過程、案件的復雜性和人的認識能力上講,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杜絕冤假錯案。”

  這些話當然是對的,偵破手段是在發展之中,古時候用銀針試毒,可放在現在,銀針能解決什麼問題呢?現在常用的DNA技術鑒定、攝像頭追蹤等放在幾十年前都是不可想像的,我們不能拿今天的標准要求以前的人,確實需要用歷史發展的眼光看待偵破技術的進步發展。

  可是歷史再怎麼演變,一些基本規律是不會變的,你不可能看著航天員在飛船中翻跟斗,就異想天開指望一個蘋果在地球上像在太空中一樣飄浮起來。呼格案不只是指甲裡的血跡一個漏洞,他前后矛盾的供詞、犯罪手段供述與尸體檢驗報告不符,還有他對受害人體態的描述都能成為辦案的依據。血跡的事可以用技術不到位搪塞,后面的諸多疑點又該怎麼解釋呢?你總不能把后者也歸入到技術條件不到位的原因之列吧。況且,DNA技術鑒定也不是萬能的,即便在今天,它也只是眾多破案手段中的一種,不是唯一的一把鑰匙,必須有旁証相佐才能辦成鐵案。

  破案手段落后可以解釋辦案之初的問題,但解釋不了真凶落網、証據浮出水面后,為什麼仍不重審,也解釋不了從2006年開始一直拖到現在才有結論的問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數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紡廠女廁女尸案,而2006年,由內蒙古政法委組織的調查小組其實已經有呼格案可能是冤案的結論,可最后都不了了之。整整8年過去了,再復雜的調查也該結束了,何況對於這麼一個漏洞百出的案子,翻個案有那麼難嗎?

  誰也免不了要犯錯,但是認識到錯誤卻遲遲不改正錯誤,這不是什麼技術問題,而是責任問題。阻礙真相水落石出的有技術的問題,但如果人出了問題,更致命。人出了問題,再簡單的問題也會復雜化。

  “歷史論”看起來佔盡了理性客觀的理,其實反而離問題的實質更遠了。案件偵破是一門科學,需要技術的積累創新,可是按程序辦案,恪守司法原則更是一門科學,而后者某種程度上說比前者更重要。偵破技術有更新淘汰的過程,可司法原則任何時候都不會過時。兩個月走完所有的司法程序,62天就將一名嫌犯執行了死刑,即便鐵証如山,這樣的過程也太快了點,你怎麼有時間去推敲案件中的各種細節﹔沆瀣一氣,在眾口一詞的有罪聲中,你怎麼還有可能去傾聽不同的聲音?

  正因為很多案子是現有技術條件下破不了的,所以我們需要疑罪從無,避免錯殺一人。正是基於對人性復雜性、對權力制約重要性的認識,所以我們才需要設立公檢法各司其職,才需要一級一級的司法體系以保証糾錯路徑的暢通無阻。冤假錯案的確在任何國家都避免不了,但造成冤假錯案的原因不會是一樣的。

  在呼格這件案子上,恰恰是辦案程序和糾錯機制的淪陷才最終導致司法的尊嚴盡失。如果要用歷史的眼光對待呼格案,那就應該反思一下是什麼樣的原因造成了那麼一個歷史時期,我們以后又該如何避免歷史重演,如何鏟除掉冤案產生的溫床,這才是問題的要害。

(來源:錢江晚報)

分享到:
(責編:袁雲兒(實習生)、文鬆輝)

相關專題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