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官員的復出引起熱議。據報道,廣西桂林市食藥監局新任不久的局長唐天生,曾於2013年8月因公款吃喝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龍勝縣縣委書記一職。而在今年3月3日,唐天生就以桂林食藥監局“局黨組書記”身份出現。對此,有網友調侃說,這樣復出是“吃喝書記出來管吃管喝”。
人們還記得,去年,唐天生在縣委書記任上被指公款吃喝時,曾呵斥記者:“你盡管報!”其作風之蠻橫,在當時引起廣泛關注。曾經管不住自己,也不屑輿論監督,對這樣一個有過劣跡的官員,半年之后就已經悄然復出。此事引起關注,值得反思。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按照這一規定,被免職的縣委書記,出任食藥監局長屬於“平級調動”,並沒有提升。但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因問責被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安排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高於原任職務層次的職務。唐天生因為作風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在當時還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僅僅免職半年多就以“局黨組書記”身份復出,如此問責處理,是不是有“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嫌疑?
再者,從程序上看,唐天生的復出是否履行了解除處分和考察、評議及公示等相關程序?其擔任現任職務是否對其資質和能力進行了充分的調研論証?而且,整個的干部任用過程,信息顯然不夠公開透明,也沒有體現足夠的民意成分,這是受到詬病的重要原因。對這些問題,必須對公眾有一個詳細而明白的交代,不然的話,各種質疑和猜想就難以停止,對政府公信力也是一種傷害。相對而言,問題干部的復出承受著更多的民意關注,需要在程序執行和信息公開等方面,下更加扎實的工夫,把各方面工作都做到位了,才能經得起拷問、取信於民。
在改作風成為新常態的背景下,還需從制度上提高門檻、在程序上把好關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吸納群眾意見。這樣的話,才能讓問題官員的復出經得起考驗,也讓那些僥幸者去掉幻想,扎扎實實地反“四風”、轉變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