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4日就《居住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了居住証持有人逐步享受的權利及便利,規定居住証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12月4日中新網)
一直以來,成千上萬非戶籍人口長期異地工作與生活,但是由於缺乏工作與生活所在地戶籍,不能享受到當地的基本福利保障與公共服務,而且這種基本福利保障與公共服務的缺乏,還影響到非戶籍人口的下一代,令不少非戶籍人口子女不能在父母身邊上學,或不能異地高考,令其成長受到影響。
其實,非戶籍人口盡管戶籍不在當地,但與戶籍人口一樣長期在工作與生活地納稅,所以,享受工作與生活地的基本福利保障與公共服務,是廣大非戶籍人口理當享有的權益。而《居住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首次明確了居住証持有人擬享有的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多項權利,則有利於降低居住証持有人的生活成本,提高其生活質量,便利其工作與生活,包括令其下一代獲得更好的培育與成長。
不過,盡管國家出台法規保障居住証持有人權利是一大進步,但是,各地在切實執行國家相關規定的同時,還有必要進一步疏通居住証對接常住戶口登記渠道,盡快令更多的居住証持有人能夠實現常住戶口登記。此外,各地還有必要合理設置本地居住証申領條件,真正按照國家擬規定的公民異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証,讓更多的非戶籍人口能夠享受到法規規定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