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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念斌再成犯罪嫌疑人,能拿出鐵証嗎

高路

2014年11月26日03:21    來源:錢江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念斌再成犯罪嫌疑人,能拿出鐵証嗎

  不知道,福建“念斌投毒案”主角念斌有沒有一種被膏藥貼上了、想撕都撕不掉的感覺。距離福建省高院的無罪判決還不足百日,念斌得知自己又一次成了犯罪嫌疑人。

  2014年11月,念斌兩次來到福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港澳通行証,但被明確告知無法辦理,相關人士稱9月份平潭縣公安局已經重新立案,對念斌重新布控,依法不允許出境。此前的8月22日,福建省高級法院公開宣判引發廣泛社會關注的“念斌投毒案”,對涉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上訴人念斌宣告無罪。

  為什麼剛放出來,又重新立案,並且仍把念斌列為犯罪嫌疑人,警方沒細說,據說是因為找到了新的証據。這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有些証據需要重新尋找,有些線索需要重新整理,辦案就是這樣,也許頭一天還一籌莫展,第二天就柳暗花明了。

  大家只是不明白,這麼關鍵的証據,為什麼長達8年的時間裡,有那麼多次開庭的機會,警方不拿出來,現在人才放出來幾個月的時間,案件突然有了新的進展?而且,既然掌握了新証據,為什麼又讓念斌逍遙法外呢?這個時候,念斌應該在某個看守所裡呆著吧。8年的時間裡,數次判刑又數次重審,回回都說事實不清、証據不足,當地警方已經被動那麼多次了,這一回該拿出點鐵証來了吧。念斌8月份出的獄,接著就去北京呆了兩個月治病,警方9月份就找到新証據重新立案了,這中間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差,當地警方怎麼就這麼放心讓一個嫌犯脫離自己的視野這麼長的時間?

  警方當然得依法辦案,如果有新証據,不拿出來那是對死者不負責,對社會不負責任。但疑罪從無是《刑事訴訟法》確定的原則,既然再次將念斌列為犯罪嫌疑人,理由何在?要麼重新學習一下司法精神,要麼把鐵証拿出來,這不該是一個艱難的選擇。既然福建省高院已經宣判念斌無罪,這一司法判決是嚴肅的認真的,當地警方至少也該尊重法院的判決。已經8年了,這不是小孩子玩泥巴,可以一次次推倒了重來,也不是卡帶機,可以一次次重播。人家念斌可是拿出青春陪你“玩”的,實在“玩”不起啊,不能在這種無休止的扯皮中沒完沒了。

  我們無意於去質疑當地警方的辦案程序,我們也無權對警方辦案說三道四,但我們都有權利給他們提個醒:嚴守自己的權力邊界。先設定一個人有罪再想辦法辦案,這是司法的大忌,很多冤假錯案就是這麼產生的。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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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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