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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廈大博導事件,真相去哪兒了

董碧輝

2014年07月22日08:59    來源:錢江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廈大博導事件,真相去哪兒了

  廈大博導吳春明誘奸女學生事件又在發酵中。一方面,爆料吳春明誘奸事件的@汀洋希望校方不要拖延調查,盡快給吳春明應有的懲罰。在其微博上稱已將吳春明的誘奸証據材料提供給中紀委。另一方面,7月14日,支持吳春明的122名歷史系學生發了聯名信,反駁舉報帖,稱“‘汀洋’在微博中指控吳老師利用導師之便對眾多女生行不軌之事與事實不符”,“我們歷屆學生並未聽聞或經歷吳老師任何不適當的行為,所謂的以‘發表論文、保研’之類為誘因,實屬無稽之談。”

  堂堂一名博導,被曝出誘奸女學生,倘若真的屬實,可謂斯文掃地,師德無存。自從爆料事件以來,吳博導在媒體的描述裡,基本上是以負面形象為主。一會兒是“至少4名女生稱曾遭廈大博導誘奸”,一會兒是廈大博導不知自己睡過幾個女生,在課題項目中報銷開房費,從這一系列報道來看,吳博導的形象是不怎麼立得起來的。

  不過,認真追究起來,對於誘奸這事,吳春明一直沒有正式回應過,見諸報端的多是小道消息,廈門大學方面除了一開始關於調查吳春明事件的表態之外,再無發聲。現在,除了舉報方的聲音外,終於有了一個正式的聲音,這一個聲音是一群人發出的。可是作為吳春明的學生,這122名歷史系的學生的一紙聯名信真的就能洗白吳春明嗎?隻怕未必。事實怎麼樣,這些學生們總不會比吳春明本人還清楚吧?如果真的啥事都沒有,完全可以反訴@汀洋。法律專家說,欺騙女學生發生性關系,和違背婦女意願強行發生性關系是有本質區別的,並且如果這些女學生年齡超過14周歲,就已經具有自主行為能力,更不能就此認定吳某犯罪。誘奸不是犯罪,但造謠誹謗是,吳春明為啥不請有關部門還自己一個清白呢?正主兒都沒說話,學生們就說吳春明“對眾多女生行不軌之事與事實不符”,未免說得太早也說得太滿了些。至於“我們歷屆學生並未聽聞或經歷”雲雲,也缺乏說服力,你們能代表所有學生嗎?你沒經歷並不代表其他人沒有經歷,真的要發生了這事,當事人還會好意思告訴你不成?

  網絡上爆的料,有的是真實的,有的是造謠,一些網上曝出的熱點事件也經常會遭遇劇情神反轉,但是反轉講的是証據,靠的是事實。吳春明的一張床照不能說明誘奸就是事實,同樣,122名學生的聯名信也無法澄清吳春明身上的疑點。調查了這麼久,調查結果何在?也該出來一正視聽了。也許@汀洋所說的是事實,也許吳春明是被冤枉的,該訴諸法律的訴諸法律,該訴諸紀律的訴諸紀律,至於其他的站在自己的立場上隨隨便便判斷是或非的聲音,還是歇歇吧。真相隻有一個,等到真相出來,才發現自己成為別人鬧劇裡的笑話,那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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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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