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

中青報:電視台有權封殺郭德綱

楊於澤

2013年12月17日08:08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電視台有權封殺郭德綱

  在論定郭德綱與北京電視台的是非前,我們還是先弄清楚北京電視台方面與郭德綱之間的“私人恩怨”:早先郭德綱籍籍無名,北京電視台將他一手捧紅,紅起來之后,郭德綱對北京電視台的出場費過低有所不滿。到2010年,郭德綱被爆別墅違建,北京電視台記者前去採訪,遭郭德綱弟子毆打,北京電視台由此宣布封殺郭。最后是王曉東因病去世后,郭德綱在其微博上表達自己的激動心情。

  反對封殺郭德綱的人,公開指責中廣協電視文藝工作委員會是強勢方,而以為郭德綱相形之下是弱者,他們要站在弱勢一方,堅決捍衛弱者的權利。我覺得,這背后是一種真正“不講理”的邏輯。弱勢者當然有他的權利,但違法、悖德的弱勢者,無疑應當依社會規則受到某種懲罰或譴責,這合情合理之極。律師、醫生、會計師等專業人員因為悖德而被職業禁入,在國際上可謂“慣例”,難道美國輿論界會因為悖德者是弱勢者而攻擊相關行業的游戲規則?

  郭德綱與北京電視台方面的過節兒以“私人恩怨”的形式呈現出來,但決非止於“私人恩怨”,而是攸關是非公道。在別墅違建事件中,郭德綱圈佔小區綠地搞違法建設,北京電視台記者前去採訪遭郭的弟子毆打。王曉東去世后,郭德綱在微博上一副幸災樂禍的神情,充分暴露了其“德不配位”的問題。這裡不僅有公德問題,也有“私德”問題,而“私德”絕非僅為私事,很多時候照樣關乎公共利益。在道德判斷上,公眾並不需要司法裁決。

  郭德綱不僅是公眾人物,而且是演藝人士。作為公眾人物,聲名狼藉總是不大適宜的。而相聲作為演藝形式涉及審美,讓一名丑聞層出的人來塑造“美”或參與美的塑造,總是讓人覺得相當別扭。比如蔡京、汪精衛的詩和字寫得好,有人會花大價錢買來珍藏,但誰也不敢把它們挂在家裡顯眼處,更不要說中堂位置。有關方面呼吁“聯合抵制”,情同此理,合情合理。

  有人反對“封殺”郭德綱,似乎郭德綱天然就有繼續在電視上為人民服務的權利,這種權利主張似是而非。郭德綱的相聲水平差強人意,能夠逗人一樂,本身不是壞事。但權利從來不是絕對的,有權利就有義務和責任,如果郭德綱有為人民服務的權利,他是不是也該收束一下自己的行為、留心涵養自己的人品?人品很差,卻能夠在中國的演藝舞台上吃得開,其於世道人心決非什麼好事。

  如果我們承認郭德綱享有自己的某些權利,相應的,電視台和相關協會也應當享有自己的權利。電視行業抵制缺德藝人,不僅是他們的權力,也可以說是一種社會責任。封殺的權力不是無限的,但封殺缺德藝人,這種權力應當受到社會的尊重。此為筆者的一家之言。

分享到: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相關專題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