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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新提任官員公開財產 中國治腐破題之舉

龔堅華

2013年12月03日11:09    來源:紅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新提任官員公開財產:中國治腐破題之舉

日前,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登三中全會《決定》解讀文章指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抓緊制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加強報告核查結果的運用和違規懲戒力度﹔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管理制度。”

無可否認,民間對“官員公開財產”呼之以久,顯然,這項舉措的出台,是中央對解此難題的重要破題之舉,也是順應時代潮流、構建政治文明社會的必要之策。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句從古至今在底層民間流傳的民諺,無奈地詮釋了在我們這個有著長期封建歷史的國度,即便是一個“清官”,任三年“知府”,同樣也能“腰纏萬貫”,顯然“升官發財”在不少人的潛意識裡,是那麼地“名正言順”、“理所應當”。

不能不說,時至今日此種觀念依然根深蒂固,這從已成“國考”的公務員報考中,似可“窺一斑思全豹”。近年來,公務員報考人數急劇上升,已超過百萬人之巨,有些看似“有權來錢”的崗位,考錄比竟以千計!應該相信,絕大多數報考者,是想以已之長來為人民服務,但也不能否認,極個別人就是看中了那些“有權來錢”的崗位……

中共十八大后,中央順應民意高強度地著力反腐,一年之間有十多名省部級官員落馬,他們從底層礪練到身居高位,可謂受黨教育多年,不能說其思想覺悟不高吧?但他們多半卻濫用職權、中飽私囊……最終成為國家的罪人。

這些看來讓人困惑的現象,究其成因,不能不說在諸多的因素中,缺乏官員公開財產等相關約束機制,無形中釀成了“牛欄關貓”的制度窘境,也“促成”了一些人自甘墮落的借口,其落馬之后的“自我剖析”,多少讓人扼腕嘆息……

綜觀當今世界,在諸多經濟發達國家中,伴隨著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要求,官員上任、卸任按制度公開財產已成為普遍趨勢,並成為社會關注的監督領域。由此,某些居心不良的官員即使做不到“為官清廉”,也斷然不敢“貪得無厭”。可見“官員財產公開”是一個政治文明社會基石之一。

英國是世界上對財產申報立法最早的國家,其相關法規鼓勵官員誠實申報而非動用懲罰手段。1883年,英國議會通過了世界首部關於財產申報的法律《淨化選舉防止腐敗法》。法律規定,如果官員個人財產與其正常收入之間存在差距,就必須作出解釋和說明。如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証據,就會被認定為灰色收入,進而被治罪。

我國從1987年首次提出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到現在20多年過去了,

盡管有像新疆阿勒泰地區、浙江慈溪市等地,也曾經在官員財產公開上進行過嘗試,但總體效果仍與社會公眾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

顯然,在當下的中國國情下,要讓一定層級的所有官員公開財產情況,不僅是一個浩大工程,也會給全社會帶來巨大的成本,而從現在起推行新提任官員公開財產等制度,確實是一個可操作性強、落在實處、又為民眾所接受,同時也成為新提任官員的一個門檻或一種警示:“當官不能發財”!

可以相信,隨著新提任官員財產公開等制度的穩步推行,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官員將涌現,一個政府運作透明、政治風氣清明、官員行為清廉的社會將會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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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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