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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風作案的天價政府大樓“躲貓貓”就能闖關?

畢曉哲

2013年05月24日11:0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湖北某市辦公樓,被當地人戲稱為“迷宮”:前后3棟主體建筑通過連廊相連,呈“王”字形分布,“走在裡面很容易走暈”。然而,辦公樓對外的名字叫“旅游發展中心”。據知情人介紹,“建筑面積超標,內部裝修豪華,一直審批不下來,所以對外不敢挂政府的牌子。”招標公告顯示,這座“旅游發展中心”有7個政府機構,批准編制數45人,人均辦公面積高達453平方米。(5月23日,《中國青年報》)

近幾年來,一些地方違法違規興建政府辦公大樓,或打著建設其他項目的幌子行建政府大樓之實的並非孤例。日前,就有媒體披露稱,山東某市公路局以“公路工程設計監理信息綜合樓”為幌子,實際是在建設豪華辦公樓,“該大樓總造價預計在7000萬元左右,外牆全部鑲嵌大理石裝飾”。

在中央令行禁止的情況下為何一些地方依然故我?原因不過有二:一者,“政令不落實”,個別地方政府官員膽大妄為,將中央禁令當兒戲﹔二者,以拖待“變”,意圖相關禁令和政策出現變化,責任追究的“風頭”過去,最終是堂而皇之的“轉正”。

然而,這類違法違規與涉嫌嚴重違紀的超標政府辦公大樓,無論什麼名稱,“它”總是矗立在哪裡了﹔無論怎麼樣的“七十二般變化”,其超標的事實卻是板上釘釘的。有句俗話說,“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這類人人喊打的“超標豪華政府大樓”,公眾不相信它能躲藏到何時。

其實,在筆者看來,這些“躲貓貓”的豪華辦公大樓,光“躲”絕不是什麼好辦法。如果是已經興建完工的相關樓堂館所,應該主動向上級報告,並自查自糾,嚴厲追究決策者的責任。對於一些事實上違法違規的豪華辦公大樓,應該從節約社會資源角度入手,通過拍賣變賣、置換等方式,讓政府辦公場所合乎“標准”,其余所得收歸國庫。對於擬興建和正興建中的豪華辦公大樓,還是應該早日打消“念頭”,否則,隻能撞的“頭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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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宏、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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