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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報:錯漏頻現的低保救助中有多少追責線索?

志靈

2013年02月25日11:33    來源:山西晚報網    手機看新聞

  中國社科院發布社會保障綠皮書。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的調查數據顯示,受訪的696戶低保戶中,有436戶是非貧困但享受了低保救助的家庭,佔到60%以上,而有近8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調查結果顯示,漏保率和錯保率都比較高。(2月24日 《新京報》)

  近年來,我國低保制度進入快速發展期。毫無疑問,低保是惠及社會中最弱勢一部分群體的制度設計,體現了國家對弱勢群體的關愛。可是,再好的制度設計,如果在實施過程中“變形”“走樣”,必然會出現與初衷背道而馳的結果。社會保障綠皮書披露的高達60%的錯保率和近80%的漏保率,雖然只是部分地區的抽樣數據,總體上未必如此嚴重,但窺一斑而知全豹,誰都無法否認低保制度存在著諸多問題。

  早在2010年,國家審計署發布的2009年審計工作報告顯示,有194個區縣向不符合條件的6.29萬戶家庭發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補助3.3億元。隨后,低保亂象非但沒有緩解,反倒有愈演愈烈的傾向。2012年8月,國家審計署公布的 《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顯示,違規發放低保金現象嚴重,有8個省(本級)178個市(本級)1899個縣向323萬人次的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共14億元。

  總體上看,低保制度實施中的問題不外乎兩類,一是真正符合條件者“入保無門”,一是不符合條件者“鳩佔鵲巢”。這其中固然有一些人為利益所驅動而有意騙保的因素,但不論是符合條件的人申請無門還是騙保者能夠通行無阻,要麼是一些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存在失職瀆職行為,要麼有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官員就是“騙保”的幕后推手,與騙保者形成違規運作的“利益共同體”,大搞“人情保”“腐敗保”等。

  這說明,導致低保救助制度出現“損不足,奉有余”的奇怪現象,根本原因在於低保制度的行政主管部門存在相應的失職瀆職甚至貪腐行為。漏保錯保率有多高,負有法定職責的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需要被追究的法定責任就有多大。

  事實上,近年來就有不少從低保違規行為中牽扯出來讓人觸目驚心的低保亂象。比如,2012年《中國青年報》報道,自認為符合但沒有享受低保的湖北房縣軍店鎮軍店街社區的余富章,在不停為自己爭取低保奔走過程中,由於引發了當地官場一場“違規官員相互猜疑的內訌”,從而讓當地一份讓人觸目驚心的低保名單大白於天下,其中“一人多地冒領”“死人冒領”“高報低發”“隻報不發”隨處可見。

  從這個意義上講,錯漏頻現的低保救助,無疑傳遞出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門在履行低保審批職責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以此為線索,徹查其中的失職瀆職甚至貪腐行為,不僅是建設廉潔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解決低保救助中錯漏頻現的根本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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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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