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全國人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制定

  195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也是一部真正體現人民民主精神的憲法。它包括序言、總綱、國家機構、人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4章,共106條。

1954年9月22日社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代表著我國六萬萬人民的意志,於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庄嚴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5日社論:憲法 新時期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國各族人民的一件大喜訊。

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制定前后

  • 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誕生記

    1954年9月20日下午5時55分,中南海懷仁堂。當周恩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庄嚴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經1197名代表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全票通過時,在場的所有代表都站起來,高呼“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中國共產黨萬歲”。

  • 憲法起草過程

    “1953年12月24日,毛澤東帶著起草小組的幾個成員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乘專列離開北京,開始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54年 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誕生

    1954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出席的1197名代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進行投票表決以全票贊成的結果誕生。

憲法對社會生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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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人民日報憲法社論看新中國發展變遷